按照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的通知>的通知》(城乡振发〔2021〕25号)和项目建设管理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项目调整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
区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9222975;
县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23-59222909;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公示期:2021年12月9日
附件:1:城口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沿河乡有关扶贫项目调整的复函(城扶组办函〔2021〕3号).docx
2:城口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明中乡有关扶贫项目调整的复函(城扶组办函〔2021〕4号).docx
3:城口县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高燕镇有关扶贫项目调整的复函(城扶组办函〔2021〕5号).docx
4: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同意收回城口县2021年修齐镇家园村核桃干果示范园技术改良建设项目结余资金的复函(城乡振函〔2021〕10号).doc
5: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同意调整鲁渝协作“非遗工坊”建设项目的复函(城乡振函〔2021〕11号).doc
6: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龙田乡2021年中安村人行步道建设项目调项的复函(城乡振函〔2021〕21号).doc
7: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同意城口县庙坝镇人民政府调减2021年鲁渝协作资金的复函(城乡振函〔2021〕22号).doc
8: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修齐镇人民政府请求调整使用城口县修齐镇仁桥村2020年产业路项目结余资金的复函(城乡振函〔2021〕40号).doc
9: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东安镇人民政府申请调整东安镇德安村索桥项目、东安镇兴隆村羌家湾地灾治理项目、东安镇沟渠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结余资金的复函(城乡振函〔2021〕43号).doc
10: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高燕镇人民政府申请城口县高燕镇青山村2020年产业路项目结余资金调项的复函(城乡振函〔2021〕44号).doc
11: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明中乡人民政府申请调整2020年有关扶贫项目剩余资金使用的复函(城乡振函〔2021〕45号).doc
12: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咸宜镇人民政府请求调整城口县2021年咸宜镇明月村大树坝田园综合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复函(城乡振函〔2021〕46号).doc
13: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修齐镇人民政府请求调整使用家园村2021年核桃干果园技术改良项目结余资金的复函(城乡振函〔2021〕47号).doc
14: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治平乡人民政府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调项的复函(城乡振函〔2021〕48号).doc
15:城口县乡村振兴局关于治平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和衔接资金(调整部分)项目资金调项的复函(城乡振函〔2021〕49号).doc
城口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