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日期:2026-04-15
-
大
中
小
- 分享到 :
为建立健全城口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口县于近日印发实施《城口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要点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暂行版)》《城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城口县行政县域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仅针对化工企业)等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不适用于城镇燃气、液化石油气、放射性物品、军事设施和核能物质的事故应急处置;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发生的事故参照本预案执行。
三、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同配合,资源整合、科学应对的原则。
四、组织指挥体系
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县危化安委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的应对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指挥机构,负责组织一般、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县危化安委会办公室(县危化安委办)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县危化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发生一般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后,县危化安委会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专项工作组:现场指挥部下设专家组、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组、秩序维护组、舆情导控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置组、调查评估组等9个应急工作组,负责协调、指挥现场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五、信息报告及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县危化安委办或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事态发展情况和先期处置情况,县危化安委办接报后经核实,初判为一般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立即向县安委会、县政府报告,经县政府有关领导审核后,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报告。
初判为发生较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县政府在30分钟内向市政府电话报告,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书面报告。
对首报时要素不齐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况、处置工作有新进展的,要及时续报,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置信息至少每日报送一次,处置结束后要及时终报。
六、分级响应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1. 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危化安委办主任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各应急工作组、事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救援队伍等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Ⅲ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县危化安委会主任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各应急工作组、事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救援队伍等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事发单位应立即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县安委会主任启动Ⅱ级或Ⅰ级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组织各应急工作组、事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救援队伍等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待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部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保障体系
1.应急队伍保障
在事故初发阶段以事发单位救援人员及属地乡镇(街道)调动的救援力量为主;响应启动后根据现场指挥部统一部署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以重庆市专业救援队城口支队、县消防救援局等应急救援队伍为主要力量,事故发生单位应急救援队伍为事故应急救援的辅助力量。
2.专家队伍保障
专家组可依托第二届重庆市应急管理行业领域专家库(https://yjj.cq.gov.cn/zwgk_230/tzgg/202503/t20250314_14405180.html)内相关专业专家,以及为县应急管理局提供安全技术支撑服务的中介机构专家。专家组参与和指导危化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故发展态势,为现场工作组的应急决策提供可操作的救援措施、减少事故损失或防止事故扩大的技术建议。
3.装备保障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改革委负责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4.通信和交通运输保障
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应保持通讯联系畅通,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应急响应期间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各单位要建立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与相关部门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县交通运输委负责统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过程中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5.技术保障
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大力推广运用先进技术、先进装备、先进方法,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科学化水平。
6.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要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做好必要的应急救援资金储备。
7.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事故中伤病人员开展紧急医疗救援,事发地乡镇(街道)做好协助工作。
8.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组织事故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八、预案管理
县危化安委办负责每2年组织1次预案演练,检验各相关成员单位的针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