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27X/2026-00022
- [ 发文字号 ] 城府办发〔2026〕15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6-03-31
- [ 发布日期 ] 2026-04-02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2026年购房补贴政策方案》的通知
- 日期: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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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府办发〔2026〕15号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城口县2026年购房补贴政策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城口县2026年购房补贴政策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城口县2026年购房补贴政策方案
为更好满足群众购房需求,释放住房消费潜力,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决定实施城口县2026年购房优惠补贴政策,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政策期限、补贴方式、补贴要求
(一)补贴对象
购买城口县城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持商品房(即商品住房、商业服务用房、办公用房以及停车用房)的购房人。
(二)政策期限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
(三)补贴方式
此次购房补贴分三次兑现,第一批次资料受理截止至2026年7月31日,第二批次资料受理截止至2026年10月31日,第三批次资料受理截止至2027年10月31日(仅针对住房“卖旧买新”补贴政策)。
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收集相关资料交由县住房城乡建委认定登记,待认定完成后,及时将符合补贴要求的全套资料及台账移交至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一批次、第二批次补贴资金兑现,2027年12月31日完成第三批补贴资金兑现。
(四)补贴要求
1. 在政策期限内所购买商品房需为首次网签。
2. 购房人需在政策期限内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并足额缴纳契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 同时符合多子女家庭、人才购房、“卖旧买新”补贴条件的,可叠加执行。
二、补贴政策
(一)实施多子女家庭和人才购房补贴
在城口县城内购买商品住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的,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以居民户口簿登记信息或出生证明为准),给予二孩家庭0.5万元、三孩家庭1万元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本科毕业生1万元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多子女家庭和人才购房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二)给予住房“卖旧买新”补贴
对在城口县城内购买商品住房,且在1年内出售县城内原有一套商品住房的居民,给予新购商品住房成交总金额1%的购房补贴。
(三)实施商业服务用房、办公用房和停车用房购买补贴
1. 商业服务用房、办公用房补贴。在城口县城内购买商服用房、办公用房按契税完税证明的100%给予补贴,单套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 停车用房补贴。在城口县城内购买成交额3万元以上(含)5万元以下的(含),按0.3万元/个给予补贴;成交额在5万元以上的,按0.5万元/个给予补贴。
三、补贴所需资料
网签合同备案凭证、首付款银行证明、契税凭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凭证、过户证明、学历凭证、户口簿证明、购房业主银行账号信息等(均提供彩色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各司其职,负责做好各自领域内相关工作以及政策的解释,确保购房群众知晓、理解最新政策。补贴资金兑现、购房补贴政策、产权办理分别由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和政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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