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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政策问答

  • 日期:2026-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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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制定《城口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目的为建立健全城口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重庆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暂行版)》《城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制定。

2. 本预案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本预案适用于城口县行政县域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仅针对化工企业)等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本预案不适用于城镇燃气、液化石油气、放射性物品、军事设施和核能物质的事故应急处置;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发生的事故参照本预案执行

3. 危险化品事故应急工作原则是什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协同配合,资源整合、科学应对的原则。

4. 我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是如何设置的?

我县建立专业委员会+现场指挥部+专项工作组三级指挥体系: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为核心,应急、消防、卫健、交通、公安、规资、电力、通信等部门为成员,统一指挥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2现场指挥部:事故发生后,县危化安委会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统筹搜救、医疗、安置、保障、维稳等工作组,实行统一调度、闭环执行。(3专项工作组设立专家组、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治组、秩序维护组工作组,分工负责具体处置工作,形成闭环执行体系。

5. 应急响应分为几个等级,如何启动?

答: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级、级、级、级。

1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县危化安委办主任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各应急工作组、事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救援队伍等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事发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县危化安委会主任启动级应急响应,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各应急工作组、事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救援队伍等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Ⅱ级、Ⅰ级应急响应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事发单位应立即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县安委会主任启动Ⅱ级或Ⅰ级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并组织各应急工作组、事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救援队伍等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待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部移交指挥权,并配合市级应急指挥机构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6. 危险化学品事故如何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答:1事发单位

1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危险人员;2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3事发地乡镇街道危化安委办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

(2)事发地村居(社区)等基层组织

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现场保护、道路引领、秩序维护等工作。

3事发地乡镇(街道)

应调动应急队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4)有关成员单位

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预案的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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