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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应急避难场所布局专项规划(2025—2035年)》核心内容问答

  • 日期: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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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规划》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答:《规划》属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未来一定时期内城口县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总纲。

问:为什么要制定《规划》?

(一)法律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城乡规划应当符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需要,统筹安排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二)上级有要求。市级层面也出台了多项政策,编制了全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划,要求加快启动应急避险安置点建设。(三)群众有需要。城口县地处大巴山腹地,山高坡陡沟深、地质地貌复杂,暴雨、山洪、地灾、雪灾等各类灾害多发频发,而且具有很强的突发性、异常性和不可预见性,截至目前,全县有地灾监测点391处,山洪灾害点102个,威胁群众3327户14382人。因此,编制本《规划》是落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现实需要。

问:《规划》的原则是什么?

安全优先,全域覆盖。坚持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考虑并满足广大群众临灾时快速就近抵达、有序疏散要求,均衡布局、高标准建设覆盖全域和服务全部人口的应急避难场所,提供安全可靠、设施完备的避难避险空间。

多规融合,资源统筹。衔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通过科学规划和资源整合,加强避难场所与教育、体育、绿地系统、地下空间等公共设施融合共建、综合利用,充分发挥应急避难场所的使用效能,同时实现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

平急(疫)结合,多灾兼顾。以防大震、救大灾为重点,同时兼顾其他需求,既能满足灾害应对过程中的应急指挥、医疗救助、居民疏散和群众转移安置需要,又能用于居民日常休闲、娱乐,实现平时、急(疫)时功能及时转换、用途统筹兼顾。

近远结合、分步实施。立足长远安全发展需求,强化规划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通过阶段性目标设计,统筹规划城区应急避难场所,根据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防灾救灾需求区分轻重缓急,按计划分期、分批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问:《规划》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组织保障本规划由城口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单位的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立足本职工作开展规划、建设、维护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启用评估、教育宣传工作。

资金保障长期和短期应急避难场所所需改造资金纳入城口政府财政安排支出。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经费保障工作,在进行项目资金安排时,应按照本规划优先安排每年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经费。紧急应急避难场所由场所所属镇乡街道财政统一安排资金进行建设

社会参与通过多种形式的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和市民应急技能训练,增强市民的防灾意识和防灾能力,鼓励公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开展相关培训和定期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市民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疏散能力

问:本级出台的应急避难策略有哪些?

答:按灾害等级+人群类型,精准匹配避险方案。需按“灾害等级“人群类型”制定分级策略,避免“一刀切”。一般灾害(如局部暴雨、小型滑坡)以“紧急避难场所+短期应急避难场所”为主,受影响人群就近转移;较大灾害(如大范围暴雨、中型滑坡、洪水预警)采取“短期急避难场所+长期急避难场所”联动,安置受影响人群;重大灾害(如强震、特大洪水、大型滑坡)全域启动避难场所,优先转移高风险区人群,采用“分级转运+跨区域支援”模式,确保“应避尽避”。对行动不便老人、儿童、孕妇等群体建立“一对一/一对多”帮扶机制,由帮扶人上门接送至应急避难场所,条件允许时配备应急接送车辆。

针对主要灾害类型,制定专项避险方案。针对地质灾害和洪水灾害,与气象、水利部门建立实时预警机制,当发布暴雨橙色/红色预警、洪水预警时,立即启动疏散预案。对已排查的滑坡隐患点设置警示标识、监测设备,划定“危险区”,当监测到地质灾害预警时,立即组织人员转移。森林火灾要建立“预警监测、分级避险、人群转移、科学自救、联动保障”的全链条方案,确保“早发现、快撤离、少伤亡”。

从预案到执行,确保避险落地。针对不同灾害、不同区域(城区、乡镇)制定细化预案,建立应急管理、民政、卫健、住建、水利、交通、消防等部门联动机制,明确“谁来组织、谁来转移、转移到哪、物资怎么配”,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干部群众熟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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