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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MB16544529/2025-00015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医疗保障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 [ 发布日期 ] 2025-11-05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决算公开

  • 日期: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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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拟定全县医药招标采购制度规范的相关工作。

2.按照上级医保部门制定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目录以及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上报的采购申请,在县医保局监督指导下承担医药招标采购工作。

3.承担组织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与卖方会员进行议价,并按照定点医药机构委托权限代其签订买卖配三方确认的药品和耗材等电子采购合同。

4.承担督促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按市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督指导中心规定途径及时汇缴采购货款。

5.承担本辖区医药成本调查统计、医药价格监测分析、医药价格政策咨询等服务性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医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名(将原县基本药物采购管理服务中心5名事业编制,实有2人连人带编划入)。领导职数按1名核定。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0.3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0.3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45月成为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使收支与2023年相比增加。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70.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0.3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45月成为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3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70.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0.3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45月成为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其中:基本支出70.39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0.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0.3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45月成为独立进行会计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0.39万元,增长1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3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45月成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无上年数据及年初预算数。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0.39万元,增长1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3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45月成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无上年数据及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2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45月成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年初无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5万元,占1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45月成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年初无预算数。

3)卫生健康支出54.39万元,占7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3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45月成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年初无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4.10万元,占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45月成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年初无预算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39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66.5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6.5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45月成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 公用经费3.8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8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45月成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城口县医疗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20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0.2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城口县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20245月成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2024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应当参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对部门整体和0个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0万元。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本单位为城口县医疗保障局下属单位,本年度无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项目)

本单位为城口县医疗保障局下属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经办人:张钰林         单位负责人:刘欢

联系方式:  023-5922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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