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的通报
各预算单位:
为全面加快财政直达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经研究,现将我县单位直达资金的使用情况予以通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直达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加快直达资金支付,确保单位直达资金在11月底前100%实现支出。
一、支出进度情况
截止11月4日,我县单位直达资金累计完成支出30143万元,支出进度为69.8%。其中:县中医院、庙坝中心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复兴街道、厚坪乡、葛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安镇、沿河乡、县医保局等9个单位的支出进度低于40%。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限时完成直达资金支付。
1.财政供养人员待遇、村社区干部待遇、村社区运转经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各类学生资助等到人到户直达资金,务必在11月20日前完成支出。未使用完的财政一律收回,调整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因财政收回资金形成项目资金缺口的,由各单位自行筹集资金弥补。
2.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补贴、城乡医疗救助等支出,请相关单位结合当前资金发放情况,准确预计12月支出需求和资金结余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业务科室,县财政将结合单位上报资金结余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直达资金必须在12月10日前全额实现支出。
3.建设项目及设备采购类直达资金,请各单位必须在11月30日前完成资金支付,无法支付的,县财政局将收回预算,安排用于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项目建设及设备采购涉及质保金的,一律采取先付后收的方式解决直达资金无法到服务对象的问题。
(二)限时完成《直达资金惠企利民资金发放表》。
直达资金支付涉及惠企利民的,必须填写《直达资金惠企利民资金发放表》。已发放未完善的,请与11月6日前完善。未发放的,请在发放后3日内完善。
医疗、教育系统的相关单位,请县教委、县卫生健康委督促落实。
附件:1.城口县单位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统计表
2. 城口县单位直达资金分来源支付进度明细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