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1.设立城口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中心(规范简称:县网信中心),机构性质为公益一类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六级职员管理事业单位,隶属县委网信办(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管理。
2.主要职能
(1)处理中共城口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常事务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
(2)研究拟订本地网络安全发展规划,统筹推动网络安全法治建设。
(3)督促落实本地网络安全重大事项,负责协调处理本地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
(4)负责本地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协调组织本地互联网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负责本地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
(5)负责指导协调本地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网络舆情动态。
(6)推动本地网络阵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7)推动本地网络社会工作和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发展、联系、服务互联网相关社会组织,指导互联网行业自律,推进网站党建工作;组织开展本地网络安全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网络媒介素养教育。
(8)依法负责本地网络新闻业务和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前置初审及日常监管;指导有关部门做好基础管理工作;协调本地移动互联网管理。
(9)指导、检查、推动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乡镇(街道)网络安全工作。
3.内设机构
根据宗旨和职责任务,县网信中心内设机构3个科室:综合科、舆情信息科、网络宣传科。
4.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县网信中心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10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原信息中心挂牌机构城口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连人带编划入2名。核定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1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93.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4.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0.3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1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93.7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9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93.82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4.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0.3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6.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02万元,比2022年增加93.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02万元,比2022年增加94.18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一次性奖金、津贴、事业人员部分超额绩效在2022年度未全额纳入年初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9万元,比2022年减少0.36万元,网信中心2023年度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5万元,比2022年增加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比2022年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故增加预算,但要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实际支出会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8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是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减少。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6.0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袁春 电话:023-59225005
附件:城口县网络和信息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