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您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其他预算

城口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县高铁指挥部抽调工作人员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渝西高铁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按照《城口县交通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纪要》(中共城口县委专题会议〔2021〕第 1 期)和《关于印发<城口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城组发〔2021〕131 号)要求,结合抽调人员 2021 年各类待遇的预算安排及 1-5 月发放情况,经会商同意,决定对抽调人员相关待遇的支出保障责任予以划分,并对已纳入预算安排的相关待遇进行结算调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调人员待遇保障责任划分

(一)原单位保障事项。基本工资、规范性津补贴(工作性补贴和生活性补贴)、艰边津贴、地方保留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医疗保险(含医保垫底资金)、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国标政策范围内的津贴补贴。

(二)县高铁指挥部保障事项。公务员年终绩效目标奖、平时考核奖,事业人员超额绩效工资、公务用车改革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公用经费(含差旅费限高)、通讯费等地方改革性补贴。

二、经费划转

(一)划转原则。按照城组发〔2021〕131 号要求,抽调乡镇工作人员的乡镇工作补贴不纳入本次划转,相关预算在年度预算调整时再与有关单位结算。除此外,现行财政预算保障范围内,县财政已安排抽调人员 1-5 月的相关待遇,属原单位保障事项的经费,县财政将相关预算留给相关单位;考虑县高铁指挥部财务由县交通局财务科专账管理的特殊情况,属县高铁指挥部保障事项的经费(详见附件),县财政将相关预算调整到县交通局,由县交通局按现行政策足额兑现。2021 年 5 月后抽调人员新增的相关待遇,按已明确的支出保障责任分别安排给有关单位。请你们严格按照本文件明确的支出责任和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按时足额保障抽调人员的各项待遇。

(二)划转执行。请抽调人员对应联系局属科室严格按照“附件”明确的划转金额,及时将应划转的预算调整到县交通局执行;请县高铁指挥部和抽调人员原单位积极搭建相关人员待遇发放信息共享渠道,财政未预算的待遇,严禁有关单位提前发放,确保相关抽调人员待遇发放不漏不重,同时,请你们做好预算调整登记工作,以便年终决算办理。

附件:高铁办抽调工作人员财政保障待遇划转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 年 6 月 3 日


附件下载:

城财发〔2021〕298 附件:高铁办抽调工作人员财政保障待遇划转表(定) .xls
城财发〔2021〕298 号附件:高铁指挥部抽调工作人员经费绩效目标表.xlsx

违法和不良
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