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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地方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担中共城口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船、渔港监督管理。

6.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承担城口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财政专项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承担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农村国际交流合作。

14.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5.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城口县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农业农村委名义,统一行使县农业农村委系统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2.城口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和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农业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开展技物结合的科技服务及推广;负责全县经济作物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业生产的发展和技术工作;承担对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辖区内农情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参与并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工作;组织实施中低产田土改造与利用及旱作节水农业和新型肥料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负责植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研究、测报、信息传递及区域测报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指导等工作;防止危害植物的危险性病、虫、杂草传播蔓延,负责对有害生物进行监测、预报和防治,保护农业生产安全;开展科学试验,为大面积防治病、虫、草、鼠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提供科学依据。负责区域试验、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等品种管理工作。负责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并组织农机安全操作培训,组织农机社会化服务,贯彻落实购机补贴政策。

3.城口县畜牧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全县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协助当地政府做好畜牧、渔业养殖的区域性规划和布局,负责畜牧、渔业实用技术的培训、指导及推广应用、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对辖区内的种畜禽进行规范化管理,进行鉴定、登记发证、年审,承担对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资源调查、保护、繁育及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对畜禽、渔业新品种的引进、繁育、及推广;负责对各类种畜禽、水产品及特种畜禽进行管理;负责引进饲料饲草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承办建设项目和示范性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验收工作;负责畜牧、渔业统计。负责对草原保护、建设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编制本行政区域的草原保护、建设、利用规划;定期进行草原调查;对草原基本状况实行动态监测;选育、引进、推广优良草品种。

4.城口县农业综合检测中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承担全县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农业企业农产品检测实验室建设指导、业务及技术培训,检测数据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接受其他委托检验。负责畜产品、水产品、饲料、药物质量监督检测。负责种子质量检测。负责植物营养诊断,农药质量与残留监测,产品鉴定与登记管理。负责土壤、植株等常规分析化验。负责上级单位安排的其他检测任务。负责全县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并组织实施;根据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开展动物疫情分析评估;负责动物疫病、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畜产品药物残留的检测及溯源调查;负责动物免疫、诊断、监(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组织和储备;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根据国家、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参与草拟全县动物疫病免疫规划、计划、方案和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兽医实验室管理和指导工作。

5.城口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承担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验;负责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开展检测工作;负责承担全县“三品一标”认证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的组织申报;负责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抽样和生产过程中的日常监督检验;接受其他委托检验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方便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对当地推广销售的种子、化肥、农药、兽药、饲料等农用生产物资的监测和市场监测以及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管理工作;负责农产品产地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申报的审批、认可等项工作。

6.城口县农村能源与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站。拟订全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可再生能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和节能工作。承担农村能源建设与综合利用。承办并组织实施国家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极其配套建设。负责外来入侵生物防治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协调监督工作。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环境质量监测、农业污染事故调查鉴定、种植业野生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试点与推广;承担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项目的实施。

7.重庆市农业电视广播学校城口县分校(城口县农业信息中心)。负责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技术信息服务采集、信息加工处理、信息分析发布、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农业信息资料管理、信息查询与咨询服务、信息业务培训、信息技术的推广和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及利用。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承担全县农业信息化发展研究和农业信息前沿技术应用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农业数据资源建设与开发利用工作,包括农业农村经济、生产、市场等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预警和决策支撑。承担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工作,包括农业行业信息系统、县级农业门户网站、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维护,信息网络安全监管及网络舆情监测等保障工作。承担信息技术推广服务,包括农业大数据、农业物联网、农业电子商务等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开发利用和示范推广。承担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包括信息业务培训、农业行业新媒体宣传等服务工作。负责进行农民技术教育和学历教育、绿色证书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科技入户工程;农民转岗技能知识培训和短期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推广先进农业实用技术、农村服务业培训和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及农民工的就业技能。指导、组织农民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承办农民体育竞赛、农民体育交流,培养农民体育骨干。

8.重庆市城岚公路北屏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重庆市城岚公路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查证验物;对无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依法进行处置后,符合补检或重检条件的进行补检或重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进行严格消毒;对查出病害的动物极其产品和污染物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蔓延。

9.重庆市城万快速公路双河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对进出重庆市城万快速公路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查证验物;对无证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依法进行处置后,符合补检或重检条件的进行补检或重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进行严格消毒;对查出病害的动物极其产品和污染物依法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疫情通过运输环节传播蔓延。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收入总计19103.96万元,支出总计19103.9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43.74万元、减少37.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减少。

(二)收入情况

2020年度收入合计13,334.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27.72万元,下降36.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16.15万元,占98.36%;其他收入218.84万元,占1.64%。年初结转和结余5768.97万元。

(三)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支出合计13905.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73.6万元,减少44.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减少,支出对应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656.65万元,占19.11%;项目支出11248.49万元,占80.89%

(四)结转结余情况

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98.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0.14万元,下降9.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28万元,下降35.6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2.57万元,减少68.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保持“过紧日子”思想,按照支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且2020年度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度本部门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2020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4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75万元,下降1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81万元,下降22.77%,较上年支出数和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2020年度公务接待费6.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农业产业发展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47万元,下降61.59%,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04万元,减少48.05%。主要原因是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陪餐人数和接待标准。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100批次9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2.5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4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72万元,比2019年度减少68.74万元,降低26.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精神,全面压减各项支出。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5.89万元,增长24.19%,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预算,追加定额公用经费。机关运动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1.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9.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8.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5.1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89%。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势开展自评8项,涉及资金506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有序开展,执行和完成情况较好,资金使用规范,对延续性项目后期监管需进一步加强。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城口县集体经济试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0万元,执行数为5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安排试点村个数11个,二是组建村集体经济组织,消除“空壳村”11个,三是资产股权年收益率达到6%,四是资产入股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95%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财政处室

农业农村和产业发展科

自评总分(分)

98

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702.64

19103.96

19103.96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情况完成情况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为总抓手,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乡村特色产业。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确保种植业、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打造农业本土品牌;高质高效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基层农技推广、新职农培训任务;改善人居环境、水生态环境;发展区域性特色产业,加快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稳步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发展。

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基础上,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实践,大力实施“七大农业产业扶贫行动计划”,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激发“人”“地”“钱”要素,探索发展“农户+村集体+市场主体”产业化联合体推动现代山地特色生态农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产业资金投入

万元

数量指标


17000

17000

100

10

10

说明


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98

主管

部门

县农业农村委

财政

处室

农业农村和产业发展科

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550

550

100

10

10

其中:

县级支出


550

550

100

10

10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情况完成情况


发展村集体经济试点11个,全面消除空壳村11个,其中收入10万元以上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发展壮大

发展村集体经济试点11个,全面消除空壳村11个,其中收入10万元以上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逐渐发展壮大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项目收益中村集体分配比例

%

质量指标


6

6

100

15

15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目前尚未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县财政局适时对重点评价结果再进行集中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情况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1020229659@qq.com


附件下载:

重庆市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xls
城口县农业农村委 2020年度县级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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