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71799375D/2023-0000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修齐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3-03-10 | [ 发布日期 ] | 2023-03-17 |
修齐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修齐镇人民政府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乡镇政府要适当调整经济管理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乡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开展工作。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切实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管理民主、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2.五个方面的基本职能:执行政策法规、推动经济发展、搞好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维护和谐稳定。
(二)单位构成
修齐镇人民政府内设7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共产党机关1个、政府机关1个、人大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财政所)、财政补助单位3个(分别是:社保所、文化站、农服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43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06.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2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402.12万元,主要是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减少538.0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436.2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843.17万元,国防支出预算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8.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1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80.02万元,农林水支出1115.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73.5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402.1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16.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18.8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06.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06.22万元,比2022年减少38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8.15万元,比2022年增加116.7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保障修齐镇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78.07万元,比2022年减少51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减少。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02万元,比2022年增加14.7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用于交通项目补助。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05万元,比2022年增加5.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3.05万元,比2022年增加1.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费进行了预算调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2年增加3.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拨款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61.58万元,比上年减少87.92万元,主要原因为经费拨款预算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78.0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修齐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23-59260001
文件下载:
附件3.修齐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doc
附件2.预算公开公开表.xls
附件1.修齐镇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齐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情况报告的决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