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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庙坝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9 |
城口县庙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庙坝镇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 监测对象就业创业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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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庙坝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4-07-29 | [ 发布日期 ] | 2024-07-29 |
城口县庙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庙坝镇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 监测对象就业创业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口县庙坝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庙坝镇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 监测对象就业创业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庙坝镇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创业补贴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城口县庙坝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联系人:王勋;联系电话:17338647778)
(此件公开发布)
庙坝镇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创业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城口县促进低收入脱贫人口和未消除风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提低增收帮扶措施》(城巩固专发〔2024〕1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低收入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两类群体”)中(以2024年“两类群体”名单为准),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灵活就业或创业且全年收入超过8000元(公益性岗位收入除外)的人员,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就业创业补贴。
二、补贴类型及条件
(一)稳定就业人员
1. 提供正式劳务(劳动)合同、3个月及以上的工资银行流水或参保记录、就业劳动照片等资料并完善申请表。
2. 无法提供正式劳动合同或参保记录的,提供3个月及以上工资银行流水、就业劳动照片、企业稳定用工证明等资料并完善申请表。
(二)灵活就业人员
1. 家政服务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打零工等提供收入8000元及以上工资银行流水(或微信转账记录)、就业劳动照片、雇主开具的用工证明等资料并完善申请表。
2. 家庭手工制作、网约车驾驶员等提供收入8000元及以上交易流水或明细、就业劳动照片等资料并完善申请表。
(三)创业人员
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收入8000元及以上交易流水或明细、月度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资料并完善申请表。
三、申报流程
1. 本人申请。由本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佐证凭据交到村上。
2. 村级审核。村上对提交的资料进行核实并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镇上。
3. 镇级审核。镇社保所对村上上报的资料再次审核,经镇党委会研究通过后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提交县就业和人才中心。
城口县“两类群体”就业创业补贴申请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户籍地址 |
|||
开户银行(精确到开户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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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收入脱贫人口) |
2024年收入 |
1.工资性收入元。 2.营业性收入元。 | ||
£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 £灵活就业 £创业 | ||||
申请补助金额 |
元 | |||
本人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 ||||
村(社区) 审核意见 |
责人签字: 年月日 | |||
乡镇(街道)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城口县庙坝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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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部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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