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592523420/2022-00009 | [ 发文字号 ] | 龙田府发〔2022〕46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龙田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8 | [ 发布日期 ] | 2022-04-20 |
龙田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田乡2022年防汛应急预案》 的通知
龙田府发〔2022〕46号
龙田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龙田乡2022年防汛应急预案》
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机关各科室:
为了切实做好本乡汛期防汛抢险工作,提高汛期紧急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及时有序地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确保本乡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防汛度汛时期各相关责任人职责,结合本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龙田乡2022年防汛应急预案》,现下发各村及乡属单位,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龙田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二Ο二二年度)
二Ο二二年四月
龙田乡2022年防汛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 则
一、编制目的
在水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管理应急预案》、《城口县防汛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范围内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洪水灾害包括:河流洪水、渍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等次生衍生灾害。
四、工作原则
(一)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原则。抗御灾害和灾后救助以乡政府为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做好防汛管理工作。
(二)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一旦发生重、特大洪灾或干旱灾害,乡政府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活生产秩序。
(三)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原则。要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努力提高防汛管理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家有关程序和要求实施救助。
第二章 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情况
龙田乡位于城口县西北部,距县城3.5公里。东与北屏乡,南与高燕乡,西与巴山镇,北与高楠镇相邻,幅员面积312平方公里。辖8村57个村民小组,2862户,9686人。本乡境内山岭绵延,沟壑纵横,地形复杂,地势呈凹形,夹皮沟,山大陂徒,雨量充沛,四季分明,立体气候明显,主要自然灾害是旱涝灾害、地质灾害、泥石流和滑坡等。
二、危险区的划分及转移
(一)仓房村:危险区胡家河坝,涉11户63人,向老房子居民点转移。
(二)中安村:危险区白岩湾,涉3户12人,向田坝转移;危险区老木桩,涉5户43人,向亿联村支部办公室转移。
(三)四湾村:危险区岩湾,涉3户13人,向龙田中心小学转移。
(四)卫星村:危险区沙滩子,涉5户16人,沿公路向龙田乡第二完小转移;危险区小树岭,涉3户16人,沿公路向朱家湾转移。
(五)团堡村:危险区核桃坪,涉4户14人,沿公路向团堡村支部办公室转移。
(六)长茅村:危险区油坊沟,涉3户10人,沿公路向李家院子转移。
(七)五里村:危险区羊耳坝,涉3户13人,向水库管理处院坝转移。
(八)联丰村:危险区箭竹坝,涉5户22人,沿公路向联丰村支部办公室转移。
第三章 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防汛指挥机构为龙田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服中心,由王先静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指 挥 长:高 超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指挥长:朱家树人大主席
刘 帮 党委副书记
成员:林美江 纪委书记
陈述祥 政法委员、副乡长
谢 华 副乡长
范西川 组织委员
尹 罗 党委委员、副乡长
陈姝励 宣传、统战委员
徐义平 县规资局驻乡工作点负责人
袁新浩 退役军人事务所负责人
宋加强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人
袁小珊 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汤传密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吴雪峰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孟少林 四湾村党支部书记
吴尤亮 仓房村党支部书记
刘 璋 长茅村党支部书记
张 润 卫星村党支部书记
柯成富 团堡村党支部书记
杨友寿 联丰村党支部书记
王怀松 五里村党支部书记
袁朝松 中安村党支部书记
周 伟 龙田乡派出所所长
冯 波 龙田乡卫生院院长
二、职责分工
党政办公室:负责汛期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防汛、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汛期防灾减灾工作文件;督促各单位抓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物资供应、储备、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收集、上报与发布,协助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动员宣传等工作。
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治安保卫工作。在防汛期间,按照乡政府或防汛管理指挥部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退役军人事务所:负责按照防汛抗旱指挥的统一命令,组织、调度、指挥预备役和民兵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协助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指导实施以及组织协调防汛抢险工作。
县规资局驻乡工作点:负责全乡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提供山洪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及时设置塌方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每年汛前对地质灾害点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乡防汛指挥部。
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灾情调查统计、灾区救助、资金和物资筹集,帮助受灾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保证敬老院等单位的汛期安全、灾情的统计上报、灾民紧急安置和灾后群众生活安排。
派出所:负责交通畅通,防汛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制止破坏防洪水利、水文、通讯设施以及盗窃防汛物资的行为。维护水利和通讯设施的安全。在紧急防汛期间组织撤离洪水淹没区的群众,对特定的重点防洪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做好全乡人员、动物卫生安全等预防与保护各项工作。
各村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挥本辖区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第四章 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一)汛情信息
党政办应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党委、政府、乡防汛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小学。
(二)洪涝灾害信息
洪涝灾害发生后,乡民政办、各村各单位应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乡防汛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乡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一)暴雨洪水灾害预警
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乡发布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二)地质灾害预警
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县气象局、县规资局、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防汛应急响应
一、防范措施
(一)一般汛情
乡党政办接到上级汛情通报,及时向乡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带队值班,并向各村(单位)防汛机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二)较大汛情
乡党政办接到县“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通报后,立即向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乡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主任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乡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乡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三)重大汛情
乡党政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通报后,立即向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上岗到位,时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与本乡汛情;乡党政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成立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指挥
乡防汛指挥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各单位认真实施本预案。
(二)信息发布
乡防汛办和党政办负责向全乡发布上级相关部门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台风消息与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本乡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上报。
(三)预测预报
接收播报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播报县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四)水利工程调度
强化本乡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县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五)物资、车辆调用
发生重大汛情时,乡防汛指挥部有权在全乡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六)人员物资撤离
各村各单位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七)信息播报
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发布。
三、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乡政府成立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技术指导组、纪检督查组、防汛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按职责分工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一)决策指挥组
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防汛指挥部组成。主要职责: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用抢险队伍;负责请示上级政府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决定防汛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技术指导组
由防汛办、国土所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汇总;负责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三)纪检督查组
由纪委书记及纪委成员组成。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及时到岗,全力做好防汛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查处防汛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四)防汛抢险组
由武装部、安监办、财政所、国土所、农服中心、卫生院、学校、各村两委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五)综合统计组
由党政办、防汛办、民政办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负责各村各单位灾情的收集、核查和汇总;负责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
(六)宣传报道组
由党政办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播报任务;及时报道县、乡防汛抗旱指挥部、村等组织防汛抢险活动情况和防汛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七)后勤保障组
由党政办、民政办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抢险救灾的供电、通讯保障;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乡防汛指挥部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乡防汛指挥部、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情况需要应及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援。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防汛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县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人武部组建的防汛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四、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防汛抢险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交通运输保障
乡防汛指挥部做好协调县交通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工作,积极发动本乡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六、医疗保障
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物资保障
乡防汛指挥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乡防汛指挥部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防汛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九、资金保障
乡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十、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乡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第七章救灾
一、发生重大灾情时,受灾村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乡政府将派有关人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二、乡民政办、党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四、各村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救灾工作。
第八章 灾后重建
一、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积极上报争取资金补助,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二、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三、各村各单位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特别要注重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第九章 附则
本预案由龙田乡人民政府制定及解释,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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