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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5171L/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高楠府发〔2022〕12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高楠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9-30 [ 发布日期 ] 2022-10-10

高楠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高楠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科室(中心、所):

为切实做好2022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国庆节将至,节日期间各种文化、旅游、娱乐、商贸活动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事故灾害防范压力陡增。各村(社区)、机关科室(中心、所)要深刻认识做好二十大前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确保“十五条硬措施”落地落实,要严格落实“五在”责任要求,时刻保持在岗位在现场在状态,着力维护全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强化措施,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排查整治

道路交通安全。镇道安办要加强节日期间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强化路面巡查管控,消除监管盲区。严查无证驾驶、超员、酒驾、非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黄河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节日期间要全员上岗,做到每天8小时在岗,保障方斗旅游线路行车安全。

危化及烟花爆竹。镇应急办要强化辖区加油站、液化气销售点及烟花爆竹经营点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规范现场工作人员操作行为,严禁出现接打手机、吸烟等不安全情况,做到不超量、不双层码放等存储要求,严防各类事故灾害的发生。

消防安全。镇应急办要组织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商超、饭店、农家乐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治消防安全隐患,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营业;加强电气设备、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警示标志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检查,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建设施工。镇规环办要对节假日期间正常施工作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现场施工人员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要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

自然灾害。镇规环办加强地质灾害点、水害和山洪的监测预警,对前期暴雨形成风险的地质灾害点,必须日夜守护,采取灾前紧急避险措施。科学研判水情、雨情、汛情趋势,强化会商研判和监测预警,一旦遭遇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在第一时间组织群众安全转移。镇农服中心要强化森林卡口值守,严禁野外用火,严防森林火灾事故发生。

旅游安全。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制度,对辖区内游乐设施设备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做好旅游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和文明劝导工作,督促在营大巴山森林人家落实消防、食品安全等主体责任,确保游客安全。

三、严格值守,确保万无一失

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 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机关科室(中心、所)要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镇应急办要及时清点、维护、补齐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联合武装部每日掌握在家应急民兵在位情况,应急救援队伍随时保持临战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灾害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高楠镇人民政府

    20229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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