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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6027K/2023-00010 [ 发文字号 ] 巴山委发〔2023〕46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10-30 [ 发布日期 ] 2023-11-29

中共城口县巴山镇委员会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在全镇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无事酒” 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城口县巴山镇委员会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

关于印发《在全镇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无事酒

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办、站、所(中心):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无事酒”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巴山镇党委(扩大)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全镇,请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城口县巴山镇委员会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

2023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城口县巴山镇委员会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

关于在全镇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无事酒

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杜绝以操办无事酒名义的敛财行为,根据《中共城口县纪委中共城口县委宣传部关于接续整治“无事酒”等大操大办不良风气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城纪发〔202117和城口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城口县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城农发〔2022145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县委相关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以中央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为准则,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余不办,努力营造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规范引导党员干部、辖区居民酒席操办行为,倡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转观念、革陋习、树新风,禁止操办无事酒”,反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攀比浪费有效遏制全镇操办“无事酒”不正之风,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三)基本原则

遵循“广宣传早发现、快处置”的工作原则,建立镇、村(社区)两级监督机制,公开举报渠道,坚决纠治以各种名目操办“无事酒”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推动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四)界定范围

婚丧嫁娶以外,以收受礼金为目的,借助其他各种名目操办的酒席属于“无事酒”。

二、组织机构

成立巴山镇整治无事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全镇治理违规举办参与酒席工作。

长:刘书超党委书记

副组长:朱瑞建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友祥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冯宗宇  党委副书记

王海燕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唐连松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方进华党委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镇长

陈江霖  副镇长

员: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宣传委员方进华任办公室主任,何骁、张鹏、吴成立、彭永胜、李牧原为成员,负责统筹全镇整治无事酒”具体工作,由李牧原负责收集和整理“无事酒”工作资料。

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

1.宣传工作

长:宣传委员

成员:党政办全体成员、各村(社区)联系领导、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五职干部。

职责:负责全镇禁止操办“无事酒”宣传工作,持续营造文明乡风氛围

2.劝导工作

长:各村(社区)联系领导

成员:各村(社区)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五职干部。

职责:发现操办“无事酒”线索,及时开展劝阻工作,务求事前处置,确有极少数劝阻无效的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 现场处置组

组长:分管执法工作的副镇长

成员:镇应急办、巴山派出所、巴山市监所工作人员,各村(社区)五职干部。

职责:负责“无事酒”操办现场的劝阻工作,开展信息登记、现场取证、向群众宣传禁办“无事酒”、检查食品安全、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信息来源

1. 群众举报。接受群众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等方式向镇党委举报的操办“无事酒”情况。

2. 村(社区)上报。由村(社区)主动排查发现并第一时间上报。

3. 上级交办。接收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反馈的辖区群众操办“无事酒”信息。

(二)提前劝阻

劝导工作组接到群众操办“无事酒”信息后,第一时间前往开展劝导工作,引导群众自觉主动取消操办“无事酒”并固定证据。群众确定操办“无事酒”当天,要密切关注原确定的操办点或其他地点,防止群众虚假取消情况发生。

(三)现场处置

经劝导执意操办“无事酒”的,由现场处置组在操办“无事酒”当日,依法对操办酒席的餐饮场所(含农村流动宴席机构)食品安全、经营资质等进行检查,劝返参与“无事酒”的群众,对镇辖区内党员、干部操办、参与“无事酒”的,经劝阻无效的进行严肃处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

1. 建立台账。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建立《巴山镇违规操办“无事酒”登记台账》(附件3),实时更新记录操办“无事酒”家庭情况。

2. 纳入考核。将各村(社区)群众操办“无事酒”情况纳入对村(社区)联系领导、驻村工作队、五职干部及村(社区)的年度考核。

3. 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新时代文明实践积分管理办法、集体经济组织分红方案,对操办“无事酒”行为进行约束。

四、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

全镇上下要严格落实中央、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持续净化社会风气。党员干部、辖区居民要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自身责任,坚持常态化整治,弘扬新风正气,把“无事酒”作为清廉建设的重要内容,要常抓不懈,要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以清风正气有效遏制歪风邪气,破旧俗,树新风,提高党风、民风文明程度。

(二)强化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召开动员会议,结合实际深入宣传发动在充分酝酿的前提下,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将治理范围、申办条件、申办程序、处罚规定等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规范酒席办理。

镇政府牵头各村(社区)配合在全镇开展整治无事酒宣传活动,将通过广播、通告、横幅标语、宣传手册、音(视)频转发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宣传。

(三)完善工作机制

1. 实行事前申报审批和备案制度。符合举办条件的居民须在办理酒席向所在村(居)委会备案登记,操办红事酒席的至少提前5天备案登记,操办白事酒席的需当天登记,未申报备案的,按照食品药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单位职工和村(社区)干部正常办理酒席的,按照规定向镇纪委申报,填写《城口县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备案表》。

2. 发现上报机制。在日常管理或工作中发现操办“无事酒”的,第一时间向劝导工作组和现场处置组报告,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劝阻。本村(社区)存在操办“无事酒”未第一时间发现被群众举报的,从本村(社区)的工作经费中扣除500元。

3. 督查机制。镇纪委加强对整治“无事酒”专项工作进行督查,每月通报督查检查情况。将各村操办“无事酒”政策宣传、劝导处置等情况纳入村(社区)年度考核内容。

4. 处置机制。村(社区)没有及时发现或知而不报的,操办“无事酒”治理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对村(社区)支部书记等人进行约谈提醒、组织处理。村(社区)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带头操办“无事酒”或参与“无事酒”执事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镇党委、各村(社区)党支部要切实担负起“无事酒”整治的主体责任,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地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对本辖区的“无事酒”进行监督和制止,发现一次,追究一次,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持续加强宣传,营造全民反对“无事酒”的社会氛围。二是落实一岗双责责任。班子成员、各村(社区)驻村干部既结合岗位职责落实好整治“无事酒”工作,还要主动参与到联系村(社区)的“无事酒”整治工作中去,与所联系村整治工作情况关联考核三是落实属地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担负起整治“无事酒”工作的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乡贤、民生监督员的作用,对辖区人员操办“无事酒”情况要密切关注,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劝阻,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开展整治工作不力,造成的影响要追责问责。

中共城口县巴山镇委员会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

                                    20231030


附件1

巴山镇抵制“无事酒”倡议书

巴山镇广大干部群众:

为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移风易俗,营造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氛围,坚决杜绝操办“无事酒”借机敛财的行为,现就巴山镇整治“无事酒”倡如下:

一、自觉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广大干部群众应自觉抵制盲从攀比、跟风办酒的陋习,不讲排场、不比阔气,自觉抵制借操办“无事酒”名义敛财的行为,共同维护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倡导破旧立新,坚持与时俱进。提倡“婚事新办,崇尚节俭”,提倡“丧事简办,厚养薄葬”,弘扬“孝敬在平时、丧葬重节俭”的传统美德,简化治丧仪式,不搞封建迷信扰民活动。提倡“喜事从简,破旧立新”,不举办乔迁酒、生日酒、升学酒、满月酒、参军酒等“无事酒”,坚持用文明健康的适当方式表示庆贺。

三、主动相互监督,实时报告举报。鼓励向镇政府举报操办“无事酒”的行为,凡主动举报且提供有效证据被查证属实的,对同一事件的第一举报群众给予500元的现金奖励。

举报电话:023-59280550

举报邮箱:1515618949@qq.com

                                 中共城口县巴山镇委员会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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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巴山镇违规操办“无事酒”登记台账

序号

姓名

身份

户籍地

操办地

类型

时间

发现及处置

情况

参与处置人员

固定证据材料

备注



































中共城口县巴山镇委员会                 202310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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