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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6027K/2021-00020 [ 发文字号 ] 巴山府发〔2020〕3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08-13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枯(濒)死松树集中普查工作的通知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枯(濒)死松树集中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扎实有效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按照《城口县林业局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枯(濒)死松树集中普查工作的通知》(林业发〔2020134号)文件要求,为彻底摸清我镇内松树病虫危害现状,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于8-10月在我镇开展秋季枯(濒)死松树集中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本次秋季松材线虫病普查工作

2019年以来,我镇元坝村与四川省万源市钟亭乡接壤的元坝村一社雷打石发生了松材线虫病。同年,我镇被公布为松材线虫病疫点,我镇内所有松科植物禁止利用和外运。开展秋季枯(濒)死松树集中普查工作是有效防治松材线虫疫病传播的基础工作,也是对工作的一次检验,普查成效直接决定今年松材线虫疫病防控目标任务完成。各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普查工作,确保普查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普查的范围、方式、完成时间

(一)普查范围。按照“监测全覆盖、普查无盲区”的要求, 普查范围覆盖辖区内所有松林,不留死角。重点调查河流两岸、交通要道两旁、通讯与电力线路两翼及其设施周围、在建工程附近等人为活动频繁的区域。如风景区、矿山矿点、城镇周边、仓库、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电视发射台、高压线塔、光电缆线路及高压线路和松木及其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确保松林全覆盖普查。

(二)普查方式。采取村社初查,乡镇复查,第三方服务核查方式开展。

  1. 本次普查以各村(社区)为责任主体,组织天保管护员、生态护林员为普查员开展工作。各村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普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普查工作的统筹和普查数据汇总上报工作;天保护林员负责管护区域内的普查初查工作,统筹管护区域内各生态护林员普查数据质量的监督和统计上报工作;生态护林员负责管护区内的普查初查工作。天保管护员、生态护林员对本次初查数据真实性负责。
  2. 第三方机构核查普查数据。把枯(濒)死松树(马尾松、油松)落实到小班,确定枯(濒)死株数,枯(濒)死松树是马尾松、油松的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做好取样、检测工作,明确松树枯(濒)死原因。

(三)普查时间。本次普查初查时间为817日至829日,共13天;复核时间为91日至930日,计时30天。

三、明确普查要求

(一)全镇松树分布区域,无论有无病虫害均需填报村、社、 小地名和调查面积。凡出现枯(濒)死松树的,要详细记录枯(濒)死松树株数、死亡程度及致死原因。枯(濒)死松树是马尾松、油松的必须标明乡--社名称、小地名,枯(濒)死株数、枯(濒)死原因(病虫、雪压风倒、人为破坏等)。

(二)调查登记胸径50 厘米(胸围157厘米)大(古)松树(包括马尾松、华山松、黑松、湿地松、油松、高山松、落叶松、巴山松等活立木),标明大(古)松树所在乡--社名称、小地名。

(三)详细登记木质包装(如光电缆盘)处置情况(包括未 拆散、已使用遗弃木质包装),全面调查掌握辖区范围内木质包装的数量、分布、拥有人等信息。

(四)第三方公司复查时,枯(濒)死松树是马尾松、油松 的,复核人员必须同农业农村办工作人员一同到实地对枯(濒)死松树利用二维码技术定位。

(五)调查、核查结果必须经调查人员签字,乡镇认可盖章后才有效。

四、做好人员保障及督查考核工作

(一)人员保障。各村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是本次普查的普查员,必须全部参加各自所管护林区的普查工作。

(二)强化督查。普查过程中,农业农村办成立检查小组分片区进行检查,对组织领导、人员到位、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

(三)严格考核。本次普查工作成效将纳入各村工作考核内容。各村应作为重点工作落实,普查工作成效作为天保管护员、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直接与绩效考核奖挂钩。把此次普查任务完成作为下年度天保人员承包管护合同续签,生态护林员选用的重要依据,对无故不参加、数据虚假不真实、不按时完成普查任务的天保护林员、生态护林员取消本年度考核奖,一律不续签2021年度《承包管护合同》、《森林管护协议》。

特此通知。



                             城口县巴山镇人民政府

                                202081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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