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11623327X/2021-0113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东安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2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2 |
城口县东安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预算公开
城口县东安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乡镇政府要适当调整经济管理职能,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农户和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在做好经济工作的同时,努力提高乡镇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转变社会管理方式,变单纯依靠行政手段为综合利用经济、法律、行政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手段开展工作。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切实做到突出发展、依法办事、管理民主、政务公开、强化服务。
二是五个方面的基本职能:执行政策法规、推动经济发展、搞好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维护和谐稳定。
(二)单位构成
一是机构设置情况。2021年本单位共有7个下属机关,分别为:共产党机关1个、政府机关1个、人大机关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财政所)、财政补助单位3个(分别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
二是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根据2020年12月工资统发数据,本单位在职职工37人,其中:政府机关在职职工15人、工勤1人,2020年本单位调出行政人员2人,调入行政人员1人,新招录行政人员2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2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80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4.47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 52.39万元,主要是财政供养人员待遇增加52.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 804.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14.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95.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9.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16.04万元, 农林水支出218.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万。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 52.3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52.3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4.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4.47万元,比2020年增加52.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67万元,比2020年增加8.96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工资调标,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283.8万元,比2020年增加43.43万元,主要原因是提高村社干部待遇等,主要用于村社区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支出、农村老党员补助支出等重点工作。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20年减少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6万元,比2020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精神,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比2020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精神,厉行节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74万元,比上年减少19.65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精神,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04.4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综合执法用车 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东安镇财政办,联系电话:023-59501701。
附件下载:
关于东安镇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pdf
东安镇人民政府2021年预算公开附表.xlsx
东安镇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