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上政府审计公认的准则体系是世界审计组织颁布的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准则体系(ISSAIs)。具体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最高审计机关国际准则,旨在为最高审计机关的职责、基本审计原则和审计指南设定了基础性原则;二是世界审计组织良好治理指南,目的是推动公共部门实现良治。准则体系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根本原则,旨在处理建立独立高效的最高审计机关的相关问题,并为审计规则提供指南,如《利马宣言》等。
——第二层次是最高审计机关履行职能的前提,包括世界审计组织发布的最高审计机关有效运行和遵守职业守则的必要前提,如《墨西哥宣言》等。
——第三层次是基本审计原则,阐释公共部门审计的实质,确保公共部门进行高效、独立的审计并得到广泛认同的职业原则,如《公共部门审计的基本原则》、《绩效审计的基本原则》等。
——第四层次为审计指南,是将基本审计原则细化为具体日常审计工作操作指南,如《绩效审计指南》等。与第四层平行的还有一些世界审计组织为公共部门制定的内部治理与会计标准的良治指南,主要包含世界审计组织对各国政府及其他负责公共资金管理的机构的建议。
《规定》共7章52条,相比2010年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2010年规定),新增1章,修改40条,删除2条,新增10条。重点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思想。强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经济责任,客观评价,揭示问题,着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规范计划管理和审计结果报送。坚持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领导和党管干部原则,强调以任职期间审计为主,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交同级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审计结论性文书报同级审计委员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组织部门。三是明确审计评价内容。要求在审计范围内,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包括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中其个人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四是调整责任类型。将2010年规定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领导责任”3类责任调整为“直接责任、领导责任”2类责任,要求综合考虑审计发现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作用等情况界定责任。五是完善监督纠错机制。明确被审计领导干部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有异议,可以向同级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申诉,由办公室另外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并提出复查意见,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作出复查决定。
《规定》要求经济责任审计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要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审计资源等实际情况,对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科学制定经济责任审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应当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其他审计的统筹协调,科学配置审计资源,创新审计组织管理。
年度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程序是: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商同级组织部门提出审计计划安排,组织部门提出领导干部年度审计建议名单,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意见后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对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主管部门管理的领导干部进行审计的,由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商主管部门提出审计建议名单,纳入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审计项目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或者终止的,按规定程序报审计委员会批准。
审计评价是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他类型审计的重要特征。按照“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规定》强调评价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审计评价内容方面,明确在审计范围内,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包括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中个人遵守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等情况作出评价。在责任界定方面,结合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实际情况,列举了领导干部对审计发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领导责任等2类责任的主要情形,给领导干部划出了更加清晰的履职“红线”,提高责任界定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操作性。在审计评价要求方面,强调按照权责一致原则,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在审计查证或者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依照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责任制考核目标等,综合考虑相关问题的历史背景、决策过程、性质、后果和领导干部实际所起的作用等情况,界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
一是审计结果运用的总体要求,即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责任追究、整改落实等结果运用制度,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报告应当归入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档案。
二是不同主体在结果运用中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以适当方式通报或者公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运用审计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将审计结果运用情况反馈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机关。
三是强调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单位的审计整改责任。应将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开始于2014年8月。2014年8月以来,审计署组织全国审计机关持续跟踪审计各地方、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措施情况及效果,密切关注打好三大攻坚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放管服”推进、营改增实施、重大项目落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情况,着力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促进政策落地生根和不断完善,促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维护政令畅通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2014年8月以来,全国共促进2.7万多个项目开工、完工或加快进度;促进取消、合并、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资质认定、收费等1700多项。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可以独立实施,审计机关可以专门组织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同时,由于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对象涉及到与政策相关的单位或部门,审计内容涵盖重大项目建设推进、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经济结构调整、社会民生改善、经济风险防范等诸多方面,在实际审计工作中,也可以与其他审计类型结合统筹开展。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宏观性强、涉及面广,其审计对象主要包括各地区、各部门,以及与落实政策措施相关的企业、单位和建设项目等。
从总体上看,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务院相关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和分工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任务分解、工作进展和完善制度保障等情况;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承接并制订目标任务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等情况;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落实措施的具体内容、时间表、路线图和执行进度,以及取得的实际效果等。
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审计机关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既可以专门组织,也可以结合其他各类审计统筹实施。审计机关通过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揭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改革发展中的创新举措和取得的成效,推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促进政令畅通和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
中国审计署是亚洲审计组织的重要成员。曾担任1991年至1994年、2006年至2009年两届亚洲审计组织主席。2018年9月,中国审计署承接亚洲审计组织秘书处职能,中国审计长任秘书长,任期直至2027年。亚洲审计组织唯一的一个专业委员会——环境审计委员会,自2000年10月成立起即由中国审计署担任主席。中国审计署积极推动亚洲审计组织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执行,广泛参与项目科研、能力建设等各项活动,多次承办各类培训班和研讨会,在审计领域进一步拓展与亚洲国家的交流合作。
根据世界审计组织通过的《最高审计机关的基本审计准则——公共部门审计的基本原则》,所有公共部门审计都是为了促进良治,最高审计机关是国家治理机制的重要支柱。最高审计机关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实现促进良治:一是促进公共资金和资产的合理使用并提高公共行政管理绩效;二是促使负责监管公共资金活动的机构更好地发挥职能;三是提供对有关公共部门独立和客观的审计结果;四是提供信息和综合分析及建议。
当前,由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国家治理的要求发生了深刻变化。责任、透明、法治、廉洁、公平和正义等原则和理念,逐渐成为世界各国善治的目标和国家治理的追求。与此相适应,促进执行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反腐倡廉、提高政府绩效、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审计的使命和责任。如美国审计署近年提出的战略目标,就强调了应对国家安全、公民福利、全球一体化挑战,保障财政可持续,改进政府治理等,力求使审计作用最大化。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党和国家全局高度谋划审计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审计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以审计目标为统领,注重揭示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二)坚持统一领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审计署对全国审计工作的领导,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分级分工负责的原则,依法对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开展审计监督,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上级审计机关审计下级审计机关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时,应立足以点促面,发挥示范效应,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三)坚持全面覆盖。加大对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以及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拓展审计监督的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
(四)坚持优化审计资源配置。充分评估审计资源状况,聚焦审计重点,合理确定审计项目数量、审计范围、组织分工及现场审计时间,提高审计资源利用效率。同时,也要适当留有余地,以有充足力量完成党中央临时交办事项,确保迅速调度力量,增强计划安排的灵活性。
根据《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印制和发放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考生应在报名机构申请补办、补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审计有关统计口径,“增收节支”是指审计后,被审计单位已上交公共资金和已减少公共资金拨款或补贴金额的总和,其中:已上交公共资金,是指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书确定的,被审计单位应上交公共资金金额中已入库的金额;已减少公共资金拨款或补贴,是指审计报告、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书确定的,被审计单位应减少公共资金拨款或补贴的金额中实际减少的金额。国有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可以结合本企业收支具体范围,并参考上述国家审计有关统计口径,研究确定本企业开展内部审计促进增收节支中增收和节支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