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2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村校(点)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县教委备案,由户籍所在地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须重新提出入学申请。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县户籍的幼儿、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葛城街道、复兴街道户籍按照县教委划定的服务范围到对应的学校就读);初中阶段适龄学生按县教委划定的服务范围到对应的初中学校就读。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测评、面试,或者将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奥数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和依据。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三、规范公平原则。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变相提前招生、收取“择校费”“意向金”或将招生与赞助挂钩,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层层落实各级招生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坚持惠民有感。全面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线上录取,优化报名流程,简化审核材料,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时段为学生及家长提供招生政策、咨询答疑等众多服务,切实做到信息公开、流程清晰、环节快捷、材料精简、时效增强。

一、报名
我市高考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于2025年9月22日至10月14日集中进行。
我县在校生9月22日—10月8日在就读学校报名。
社会考生(市外就读回原籍报考)9月28-29日在城口县教育考试中心303办公室(城口县教委1幢3楼)
现场报名。报名后身份证号、姓名等关键信息及预留手机号在高校报到入学前不得变更。
二、资格审核
县教育考试中心和市教育考试院会同相关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条件不符合的考生将取消其资格。
三、照顾及专项资格申报
我县高考照顾及专项资格申报与高考报名工作同步进行。凡符合申报类型和条件的考生按时主动申报,逾期未主动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城口县教育考试中心电话:023-59222301、023-59226179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此表由教师网上报名完成后,自行用A4纸在网上打印;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4.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证明,初聘教师提交新任教师培训合格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供不少于360培训学时或等量学分的参训证明;
5.首次注册教师提交上一年年度考核证明,初聘教师须提供任教学校出具的试用期满考核证明;定期注册人员提交5年注册有效期内的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6.师德表现证明;
7.身心健康证明(暂不要求统一体检,所在学校根据近年体检情况出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证明)。
1.举报违规招生可拨打举报电话:023-59220081(基础教育工作组)、023-59222342(职成特教工作组)。
2.关注“城口教育”微信公众号后在后台留言违规招生的具体情况(违规学校、违规具体行径)。

1.原重庆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学费资助:学费标准在8000元/生・年以内的全额补助,学费标准超过8000元/生・年的定额补助8000元/生・年;2021年起不再执行,以前享受该资助的贫困家庭大学生继续享受到该学段毕业。
2.低收入家庭大一新生专项助学资助(雨露计划+):入学当年按每生不低于3000元标准给予专项助学资助(本科)。
3.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在基层事业单位就业服务满三年,在编在岗,本专科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学年最高不超 过20000元。
4.滋惠计划补助:贫困家庭大一新生入学路费市内500元/生,市外1000元/生。
1.免学费(入学时免收)
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学生。
标准:1000元/生·期
2.助学金
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标准:
1500元/生·期(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学生)
1000元/生·期(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残疾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免教科书费
对象:正式学籍的已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学生、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
标准:200元/生·期
4.住宿费
对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40%确定。
标准:250元/生·期,资助年限为2.5年。
5.国家奖学金
对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学生,奖励名额按上级下达数执行。
标准:6000元/生·年
城口县教育资助政策一览表
单位:元/生·期
|
资助阶段 |
资助对象 |
补助项目及标准 | ||||||||
|
国家奖学金 |
免保 教费 |
生活费补助 |
助学金 |
免费提供 教科书 |
住宿费补助 |
免 学 费 |
合计 |
备注 | ||
|
中职 |
一、二年级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 |
|
|
|
1500 |
200 |
250 |
1000 |
2950 |
助学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学生本人,入学免收学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填写“绿色通道”暂缓表。 |
|
一、二年级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
|
|
1000 |
200 |
250 |
1000 |
2450 |
助学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学生本人,入学免收学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填写“绿色通道”暂缓表。 | |
|
一、二年级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
|
1000 |
|
250 |
1000 |
2250 |
助学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学生本人,入学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 |
|
三年级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
|
|
|
200 |
250 |
1000 |
1450 |
入学免收学费、教科书费和住宿费,其中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住宿费只补助秋季学期。 | |
|
三年级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
|
|
|
250 |
1000 |
1250 |
入学免收学费和住宿费(住宿费只补助秋季学期,直接补助到校) | |
|
|
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 |
6000 |
|
|
|
|
|
|
1250 |
国家奖学金6000元 |

1.国家助学金
对象:普高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孤残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
1500元/生·期(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
1000元/生·期(城乡低保家庭、残疾学生)
500元/生·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免学费 (入学时免收)
对象:普高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孤残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800元/生·期
3.免教科书费
对象:普高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城乡低保对象和城乡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助年限为3年。
标准:200元/生·期
城口县教育资助政策一览表
单位:元/生·期
|
资助阶段 |
资助对象 |
补助项目及标准 | |||||||
|
免保 教费 |
生活费补助 |
助学金 |
免费提供教科书 |
住宿费补助 |
免学 费 |
合计 |
备注 | ||
|
普高 |
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
|
1500 |
200 |
|
800 |
2500 |
助学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学生本人,免学费(入学免收)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每生每期200元),填写“绿色通道”暂缓表。 |
|
孤儿 |
|
|
1500 |
|
|
800 |
2300 |
助学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学生本人,免学费(入学免收),填写“绿色通道”暂缓表。 | |
|
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
|
|
1000 |
200 |
|
800 |
2000 |
助学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学生本人,免学费(入学免收)和免费提供教科书(每生每期200元,限学生本人是低保才能享受),填写“绿色通道”暂缓表。 | |
|
残疾学生 |
|
|
1000 |
|
|
800 |
1800 |
助学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学生本人,免学费(入学免收),填写“绿色通道”暂缓表。 | |
|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
|
500 |
|
|
|
500 |
助学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学生本人。 | |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补助到校)
对象:在校用午餐义教学生(城区除外)
标准:约500元/生·期
2.生活费补助
对象:
监测户学生、脱贫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优抚对象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标准:
1.非寄宿脱贫户(含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生活补助:营改学校免费提供一顿午餐(含营养改善计划中央补助资金5元),县财政以小学312.5元/生·期、初中375元/生·期补助到校,超出学校收费标准“5+X”部分,原则发放给学生;非营改学校以小学600元/生·期、初中700元/生·期补助到校。生活补助调标政策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2.非寄宿其他困难学生(除脱贫户家庭学生)以小学312.5元/生·期、初中375元/生·期发放给学生。生活补助调标政策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3.寄宿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以小学625元/生·期、初中750元/生·期发放给学生。生活补助调标政策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执行。
城口县教育资助政策一览表
单位:元/生·期
|
资助阶段 |
资助对象 |
补助项目及标准 | ||||||||
|
营养改善计划 |
免保 教费 |
生活费补助 |
助学金 |
免费提供 教科书 |
住宿费补助 |
免 学 费 |
合计 |
备注 | ||
|
小学 |
在校用午餐学生 |
500 |
|
|
|
|
|
|
500 |
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补助到校,每生每期约500元,城区学校不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小学寄宿困难学生从2024年春季开始由500元/生·期调至625元/生·期;非寄宿脱贫学生(除城区非寄宿脱贫学生)由200元/生·期调至312.5元/生·期,非寄宿其他困难学生由250元/生·期调至312.5元/生·期。 |
|
寄宿困难学生 |
|
|
625 |
|
|
|
|
625 | ||
|
非寄宿困难学生(除城区非寄宿脱贫学生) |
|
|
312.5 |
|
|
|
|
312.5 | ||
|
城区非寄宿脱贫学生 |
|
|
600 |
|
|
|
|
600 | ||
|
初中 |
在校用午餐学生 |
500 |
|
|
|
|
|
|
500 |
营养改善计划直接补助到校,每生每期约500元,城区学校不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初中寄宿困难学生从2024年春季开始由625元/生·期调至750元/生·期,非寄宿脱贫学生(除城区非寄宿脱贫学生)由300元/生·期调至375元/生·期,非寄宿其他困难学生由312.5元/生·期调至375元/生·期。 |
|
寄宿困难学生 |
|
|
750 |
|
|
|
|
750 | ||
|
非寄宿困难学生(除城区非寄宿脱贫学生) |
|
|
375 |
|
|
|
|
375 | ||
|
城区非寄宿脱贫学生 |
|
|
700 |
|
|
|
|
7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