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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762655919B/2026-00065
  • [ 发文字号 ] 〔2026〕——40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成文日期 ] 2026-03-20
  • [ 发布日期 ] 2026-03-24
  • [ 体裁分类 ] 公文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6年教育系统督导考核细则的通知

  • 日期: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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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6年教育系统督导考核细则

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督导责任区,机关各工作组: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教育管理、提升办学质量,健全科学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全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现将《2026年教育系统督导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分值设置

党建考核、工作实绩和满意度测评总计100分,加分上限为6分、减分不设上限。考核总分=党建考核+工作实绩+满意度测评100+增减分。考核项目未尽事宜,县教委根据需要适时增减考核项目。

二、考核方式

能台账纪实考核的,由各工作组(所属事业单位)实行台账纪实登记,每季度末将考核结果交督导考核工作组汇总需要实地考核的,由各工作组(所属事业单位)提前申报考核内容,督导考核工作组根据各工作组(所属事业单位)申报的考核内容进行统筹安排,以工作组(所属事业单位)为主、责任督学参与成立考核组深入学校进行实地考核,考核结束后及时通报考核情况。原则上尽量减少入校考核频次

三、严格考核

各牵头工作组(所属事业单位)要严格硬开展考核,各考核项目要合理拉开分值差距,原则上每次考核结果不得有并列得分,考核项目按照分值权重最高分与最低分之间的差距不得低于30%,确实不能拉开分值差距的项目,牵头工作组(所属事业单位)需向督导考核工作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

、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单位)评先选优和表彰奖励、绩效分配的主要依据作为学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和绩效发放的主要依据。考核总分在同组别中,连续两年最后一名的,对学校班子进行诫勉谈话;考核总分在同组别中,连续三年最后一名的,对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

附件:1.2026年督导考核对象分类

2.2026年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实绩考核细则

3.幼儿园2026年督导考核细则

4.小学2026年督导考核细则

5.初中2026年督导考核细则

6.普通高中2026年督导考核细则

7.职业教育2026年督导考核细则

8.教师进修校2026年督导考核细则

9.特殊教育学校2026年督导考核细则

10.降等事项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63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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