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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709466625P/2021-00021 [ 发文字号 ] 城经济信息委发〔2020〕59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11-27 [ 发布日期 ] 2020-11-30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经济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经济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经济信息委发〔2020〕59号


各工业企业:

根据重庆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防发〔2020〕4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0年全市经济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渝经信应急〔2020〕12号)及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冬季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城府办发〔2020〕208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委制定的《2020年全县经济信息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城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全县经济信息系统今冬明春

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经济信息委和县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全县经信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经济信息委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王道赋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徐浩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工业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此项工作的牵头、安排和统筹协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穿到工作之中、贯穿到安全生产全过程,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有效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一是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自查。各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消防安全工作,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并建立火灾隐患清单,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火灾事故。二是要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清查。民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园区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和老旧厂区要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重点整治消防安全制度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失效停用、防火分隔措施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占用、电气线路老化、乱拉乱接、消防器材配置不足等问题,并建立隐患清单,综合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老旧厂区。三是强化工业企业“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要定期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暗访抽查,掌握“三合一”场所整治动态情况。要督促违规“三合一”住宿人员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搬离,实现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完全分离。对一时难以完全分离的既有“三合一”场所,通过开通第二出口、疏散逃生通道、增设室外通廊、实行垂直或水平实体墙防火分隔、规范电气线路敷设和用电设备安全使用、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和简易自动喷水系统、加强火源管理,切实防范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四是加强高层建筑用电用气安全督查检查,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五是加强重要节日检查巡防。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检查力度。督促各行业企业落实专人,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燃气、民爆等重点单位要组织应急力量和装备,对重要场所、重点部位进行巡逻。

(二)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主题”加强防火宣传。要深化消防宣传工作,向企业职工宣传“小火亡人”警示案例、冬春消防安全常识、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常识等,教授职工群众掌握灭火逃生自救技能。二是加强安全提示。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要利用微信、微博、LED显示屏、横幅等手段在重点时段宣传以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家庭防火、冬季取暖、公共场所、逃生自救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公益知识,督促指导辖区内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劳动密集型场所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三是加强消防培训。2020年12月20日前,各行业企业要组织一次企业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重点针对企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三)提升消防救援能力。一是要建立消防队伍。各工业企业要建立企业内部消防队伍,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二是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工业企业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应急机制,整合企业内应急救援力量,提高企业自身应急处置能力。三是强化应急救援准备。12月底前,各工业企业要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民爆、燃气等重点单位要针对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特点,扎实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完善应急预案。

(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安保工作。针对全国“两会”、市“两会”等重大活动,组织力量对涉会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落实防范措施。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前,要紧盯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落实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工作措施

(一)科学研判预警。各工业企业要结合行业系统特点,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调整消防安全工作重点,制定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

(二)积极参加集中培训。要积极参加各级政府组织的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厘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责任,掌握整治标准和检查方法。

(三)组织单位自查。各工业企业要积极开展消防安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公开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各有关企业要结合单位实际积极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

(四)重点约谈督办。各工业企业要认真贯彻《重庆市消防安全督办约谈实施办法》,县经济信息委将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所属行业系统单位负责人。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各工业企业要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20日)。各工业企业要对照工作方案,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推进,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1日至2021年3月30日)。各有关企业要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事故高发期,工业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加强调度指挥。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既要认真抓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还要结合行业和单位实际,做好“自选动作”,明确时间节点,每月分析研判,每季度召开会议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三)统筹结合,确保成效。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与发展生产结合起来,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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