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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 日期: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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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

整改实施主体

城口县

公示日期

2026729日至2026811

整改任务概述

一些重点工作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矛盾新旧交织,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绿色低碳发展。严格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关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落实绿色低碳发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出台城口县贯彻落实《重庆市2025年节能降碳工作举措》任务分解方案,精准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聚焦能源结构优化、重点行业转型、公共机构示范、监管保障强化等关键领域,系统推进节能降碳各项工作,全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4年我县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4.4%,并持续保持下降态势。

(二)落实新能源公务用车更新。严格落实《关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渝机管发〔202320号)精神,严把购车审核关,引导各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在配备公务用车时优先考虑国产新能源车型。建立购车审批机关事务+财政“双签字、双审核”机制,对拟购车辆的标准、车型、排量等进行严格审批,一般公务用车原则上不配备纯燃油车型,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市面上无适配新能源车型外,统一只批复新能源车。

(三)梯度培育绿色工厂。成功创建市级绿色工厂1家(重庆市鲁渝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县级绿色工厂2家(重庆天宝药业有限公司、城口县美缀美食品有限公司),积极申报城口县九龙洞矿泉水有限公司、重庆昭德堂制药有限公司创建市级绿色工厂,梯度培育重庆市城口县赵孝春食品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城口核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县级绿色工厂。

(四)落实公共车辆电动化。更新完成39辆新能源公交车(总量40辆)和51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总量90辆),与重庆长安汽车有限公司签订20辆新能源巡游出租车采购协议,加快推进县域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的淘汰更换。2025年,城区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占比达70%

整改验收核查情况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核查验收工作方案,组建5个核查验收工作组,分条分块对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整改工作情况进行核查。核查验收工作组对照《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3条整改措施,通过查阅资料、交流问询、现场检查等方式,逐一核实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目标完成情况。核查验收工作组认为:各区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对标对表、按期完成了市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一是2024年印发《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配套指南》《重庆市节能监察指南》等指导性文件,开展项目节能审查问题排查整治等方式组织实施节能降碳工作。2025年印发实施《重庆市2025年节能降碳工作举措》,配套建立《重庆市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政策体系,深入推动节能降碳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各地区202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情况的通报》评价重庆市为"合格"。二是2024年全市新建绿色工厂70家、绿色园区5个。2025年中心城区公交车和巡游出租车数量为24151辆,其中纯电化公交车和电动巡游数量为18583量、占比76.9%2024年﹣2025年新购置的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需要或无适配新能源汽车车型外,均为电动车。三是将"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作为第二轮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重点关注事项,接续完成四批次覆盖26个区县的例行督察,切实传导责任压力。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党建统领"885"工作体系,在"生态报表"单设绿色转型发展跑道,配置2个核心指标,绿色转型发展考评权重占比达33.3%;在"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中明确绿色发展领域的问题纳管类型和标准,每季度对各区县推进绿色发展的实绩实效进行晾晒评价,有力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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