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岚天乡卫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院是一所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生服务为一体的非营利性综合基层医疗机构,城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定点机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现有职工12人,其中临聘6人,执业医师2名,执业助理医师4名,执业护士3名,床位10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10人,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科室,配备有大型的DR---X射线诊断系统、彩超、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电解质分析器、动态心电图、远程心电图等先进的医疗诊断设备。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34.63万元,支出总计234.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万元、减少9.28%,主要原因财政项目拨款收入减少。本部分的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8万元、事业收入91.71万元、其他收入5.98万元,合计收入234.63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34.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1万元,减少8.4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二是事业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95万元,占58.37%;事业收入91.71万元,占39.08%;其他收入5.98万元,占2.55%。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32.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8万元,减少9.97%。其中:基本支出213.57万元,占91.72%;项目支出19.26万元,占8.28%。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万元,增加1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6.95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1万元,增加7.5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薪级晋升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薪级晋升增资。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1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超额绩效、薪级等增资。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万元,增加1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便: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4万元,占0.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万元,增长21.4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薪级晋升增资。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03万元,占12.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19.7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导致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11.26万元,占84.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9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医疗设备费用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5.72万元,占3.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薪级晋升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93万元,增长39.84%,主要原因是人员岗位、薪级晋升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97万元、津贴补贴4.94万元、绩效工资44.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6.53万元、住房公积金5.72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4.6万元。公用经费2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5万元,减少22.32%,主要原因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我单位属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再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至少应包含以下信息: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部门整体绩效开展了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实施的项目均已实现年初目标,完成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县卫生健康委 |
财政处室 |
行社科 |
自评总分(分) |
92 | ||||||||||||
部门 联系人 |
王礼隆 |
联系电话 |
15923454308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63.43 |
135.15 |
135.15 |
100 |
20 |
2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情况完成情况 | ||||||||||||||
完成主管部门及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
完成主管部门及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
已完成主管部门及上级各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基本医疗服务考核情况 |
优/良/中/差 |
定性指标 |
良 |
良 |
良 |
90 |
20 |
18 |
是 | ||||||||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率 |
% |
定量指标 |
100% |
100% |
100% |
90 |
20 |
18 |
是 | ||||||||
主管部门考核达标率 |
好/较/一般 |
定性指标 |
好 |
好 |
较好 |
80 |
10 |
8 |
是 | ||||||||
基本药物制度执行率 |
% |
定量指标 |
是 |
是 |
是 |
100 |
10 |
10 |
是 | ||||||||
住院人次 |
次 |
定量指标 |
600 |
600 |
480 |
80 |
10 |
8 |
是 | ||||||||
医院安全生产达标率 |
% |
定量指标 |
100%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无绩效自评报告。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情况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受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极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506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