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50082850H/2021-00415
- [ 发文字号 ] 城财发〔2021〕330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2021-08-19
-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县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资金预算的 通 知
- 日期:202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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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退役军人补助中央和市级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社〔2020〕218号)和城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县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的批复》(城府〔2021〕125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建立县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请你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将资金注入县慈善会,严禁挤占挪用,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年终决算时,该资金功能分类列报“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科目,政府经济科目列报“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
附件:县级退役军人关爱基金绩效目标表
城口县财政局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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