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94486Y/2025-00021 | [ 发文字号 ] | 双河府发〔2025〕9号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双河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6 |
关于印发《双河乡复评认定充分就业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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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双河乡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5-09-26 | [ 发布日期 ] | 2025-09-26 |
关于印发《双河乡复评认定充分就业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城口县双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河乡复评认定充分就业村实施
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双河乡复评认定充分就业村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相关工作。
城口县双河乡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河乡复评认定充分就业村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充分开发富余劳动力资源,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夯实基层就业工作基础,实现全乡劳动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持续稳步推进全乡劳务经济工作,根据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县级充分就业村(社区)认定及复评工作的通知》(城人社发〔2025〕248号)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评认定目的
通过2021年认定的充分就业村为基础,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功能,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政策,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渠道,建立促进全乡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富余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我乡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复评认定范围
双河乡双流社区、店坪村、竹园村、天星村、柳河村、硝水坝村、厚朴园村、余坪村、永红村,共8村1社区需于今年全部完成充分就业村复评认定工作。
三、复评认定标准
(一)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富余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转移就业率达95%以上。
(二)脱贫户帮扶措施到位、帮扶人员落实,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富余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至少1人转移就业。
(三)农村低保家庭中有就业能力和转移就业愿望的成员至少1人得到有效援助,实现转移就业达100%。
(四)新转移青壮年富余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转移前技能培训参训率达到90%以上。
(五)未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对国家促进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培训、返乡创业扶持政策信息知晓率达100%。
(六)设立村(社区)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并正式挂牌。
(七)聘用专(兼)职社会保障员。
(八)人员经费、工作经费落实。
(九)落实工作场地,配备电话、计算机、传真机等办公设施;制定规章制度、办事程序、工作职责和服务范围,并上墙公示。
(十)村(社区)级就业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
(十一)对村劳动力资源家庭状况、培训意愿、就业意向等信息收集完整。
(十二)动态信息准确、及时,误差率<5%。
(十三)及时、准确、完整上报有关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报表。
(十四)连接就业服务网络并保持信息畅通。
(十五)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农村失业人员信息库,并定期更新;所有数据输入计算机,实行动态管理。
(十六)多渠道开发岗位,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转移就业,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率。
(十七)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开展就业岗位推荐。
(十八)村(社区)级劳务经纪活动有序开展,至少有1名劳务经纪人。
(十九)协助办理各类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养老保险证等各类社会保障事项。
(二十)组织推荐各类人员参加创业培训,培养扶持创业对象。
四、复评认定时间及程序
(一)认定(复评)时间
2025年9月18日—2025年10月17日
(二)复评程序
1.村级申请。村(社区)按照认定(复评)标准开展自评,得分达到90分的社区、行政村可申请认定(复评)县级充分就业村(社区),并分别填写《城口县创建充分就业村(社区)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附件1)、《城口县“充分就业村(社区)”申报表》(附件2)、《城口县“充分就业村(社区)”复评表》(附件3)一式三份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注意:新申请认定的村社填写附件1、附件2,复评的村社填写附件3。)各村按照认定标准开展自评,得分达到90分的村可申请认定县级充分就业村,并分别填写《城口县创建充分就业村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附件1)、《城口县“充分就业村”复评表》(附件3)一式三份报乡人民政府。
2.乡级初审。乡人民政府按照认定标准对提出申请复评的村初审打分,总分超过90分的村可作为拟推荐对象,并提交《城口县创建充分就业村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城口县“充分就业村”复评表》一式三份报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城乡就业统筹和创业指导科。
3.县级复核。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部门组建专班,通过系统比对、现场复核,对我乡拟申请复评的村,按照复评认定标准一项一项地进行复核,逐项打分,总分90分以上的可认定为县级充分就业村复评通过。
4.公示。县人力社保部门将拟申请复评认定的村在城口县政府公众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认定。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人力社保部门发文认定为充分就业村的,给予1万元/个的工作经费补助。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基础管理。各村要以此创建工作为契机,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对所创建的充分就业村的就业基本情况、相关数据进一步核实,完善就业相关基础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各村劳动力就业创业需求底数清、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情况清、个人培训意愿和就业需求清。
(二)提升工作实效。各村要以此创建工作为抓手,积极推动就业各项工作的开展。要坚持实事求是,防止流于形式,杜绝各种虚报浮夸行为。要建立回访制度,定期开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情况回访。要杜绝因就业问题出现上访事件或其他影响全乡稳定的事件发生。
六、建立目标评估考核体系
各村创建充分就业村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开展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并将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创建充分就业村工作及时进行考核和总结。
附件:1.城口县充分就业村(社区)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
2.城口县“充分就业村(社区)”申报表
3.城口县“充分就业村(社区)”复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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