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6886202XK/2026-00002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2026-01-29
-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 [ 体裁分类 ] 财政;工作动态;统计分析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坪坝镇2025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 日期:202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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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2025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是城口县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的一个行政单位,负责全面规划和组织实施我辖区各项行政事业的发展。乡人民政府作为一级基层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预算单位,它具有领导、管理、执行、决策、协调、服务等职能,肩负着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组织、推动各项工作的任务。
(二)单位构成
镇党委、政府一共设置综合办事机构8个,即党政办公室、党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扶贫工作办公室;事业站所 5 个,即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5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02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25.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514.03万元,主要是2025年财政增加了运行经费预算及人员待遇基数提高。
(二)支出预算:2025年初预算数2025.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5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79.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4.51万元,农林水支出653.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5.64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7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514.03万元,主要是运行经费和人员类支出均有所增加。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5.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5.79万元,比2024年增加5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8.8万元,比2024年增加180.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增加人员待遇相关支出等,主要用于保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06.99万元,比2024年增加440.7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增加了衔接资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村区干部报酬、村民小组长、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级组织办公,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未纳入年初预算。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万元,比2024年增加1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拨付了专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企业清欠方面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无公函或正式文件通知的接待不计入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99.21万元,比上年增加46.98万元,主要原因为财政增加了人均运行经费标准。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8.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06.99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城口县坪坝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23-5928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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