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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660852831N/2025-00028 [ 发文字号 ] 明通府发〔2025〕6号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明通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5-09-10 [ 发布日期 ] 2025-09-23

明通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明通镇村社网格员环境保护和规划建设日常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明通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明通镇村社网格员环境保护和规划

建设日常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明通镇村社网格员环境保护和规划建设日常巡查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大家,请抓好落实。

明通镇人民政府

2025910

明通镇村社网格员环境保护和规划建设日常

巡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提升我镇基层治理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村社网格员前哨探头作用,有效遏制环境污染行为与违章建筑蔓延势头,守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和城乡建设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是全覆盖巡查实现辖区内所有村社环境保护和建设行为巡查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二是及时发现问题网格员能够第一时间发现、识别并上报各类环境污染隐患、违法违规排放、垃圾乱堆乱放及新增违章建筑等行为。三是有效遏制新增通过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及时控制环境污染问题和违章建设影响,有效控制新增量。四是提升环境质量促进辖区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持续增强辖区群众人居环境保护意识,维护良好的生态空间和城乡风貌。

二、巡查内容与重点

(一)环境保护日常巡查重点

1.水体污染:巡查河道、沟渠、池塘等水体有无黑臭现象;是否存在非法设置排污口、倾倒污水、垃圾入河等问题;水体周边有无规模化畜禽养殖直排、渗漏现象。

2.大气污染:巡查是否存在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行为;有无小作坊、小企业无组织排放废气;餐饮油烟直排情况;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管控措施是否到位。

3.固体废物污染巡查是否存在随意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现象;垃圾收集点是否及时清运、规范管理;农业废弃物(如农药包装、农膜)是否随意丢弃。

4.土壤污染隐患:巡查是否存在非法占用耕地、林地倾倒固体废物或填埋污染物;有无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不完善导致污染土壤的情况。

5.生态破坏:巡查有无非法采砂、取土、砍伐林木、破坏湿地等行为;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区域内有无违规开发活动。

6.噪声污染:巡查是否存在夜间施工、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工业企业等产生的超过国家标准的噪声扰民问题。

(二)规划建设日常巡查重点

1.未批先建:巡查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宅基地批准书或相关合法手续。重点盯防耕地、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的建设行为。

2.超规建设:巡查已批准建设的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层数、高度等规划要求进行建设,有无擅自加层、扩面、移位等行为。

3.私搭乱建:巡查房前屋后、公共空间、巷道、屋顶等区域有无擅自搭建的棚舍、围墙、雨棚、简易房等构筑物。

4.改变用途:巡查有无擅自将农业设施用房、临时建筑等改变为永久性居住或经营性用房的行为。

5.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巡查老旧房屋、临时工棚等是否存在明显安全隐患,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危房进行扩建等行为。

(三)涉高铁建设项目周边区域巡查重点

针对高铁项目部、施工工地、运输道路、弃土(渣)场、预制件厂等区域及周边村社,网格员须在通用巡查基础上,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巡查:

1.施工扬尘管控:巡查工地围挡、喷淋降尘设施是否正常使用;物料堆放是否覆盖;出入口车辆冲洗装置是否有效运行;运输车辆是否存在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等问题。

2.水污染防治:巡查施工废水、泥浆水是否经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有无直排河道、农田;检查机械设备油品有无跑冒滴漏风险;关注周边水体颜色、气味有无异常变化。

3.噪声与振动控制:巡查是否在禁止时段进行高噪声作业;关注周边村民对施工噪声、振动的反映,做好信息收集。

4.固体废物管理:巡查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是否规范堆放、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有无随意倾倒、填埋现象;生活垃圾是否妥善收集处理。

5.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巡查施工是否超出批准范围占用土地;边坡、开挖面等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落实;有无破坏重要植被、景观的情况。

6.施工临时建筑:巡查工棚、料仓、临时便道等临时设施是否履行了审批备案手续,有无超范围、超期占用土地,项目结束后是否按要求拆除并恢复原貌。

7.安全隐患排查:关注因施工可能导致的地质灾害隐患、道路安全隐患、用电安全隐患等,并及时上报。

8.周边村民建房动态:高度警惕并重点巡查高铁项目周边村社借项目建设之机,抢搭抢建、突击建房以期牟取征拆补偿的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

三、工作机制与流程

(一)巡查频次与方式

1. 网格员对责任网格应实行每日例行巡查对重点区域、敏感点位、易发路段要提高巡查频率。

2. 采取步巡、车巡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巡查到位。鼓励利用熟人地情优势,结合群众反映线索进行针对性巡查。

3. 建立巡查台账,记录巡查时间、路线、发现情况等。

(二)问题发现与上报

1. 发现疑似环境污染行为或违章建筑动工迹象立即通过愉快政141基层智治平台进行事件上报。

2. 报告内容应尽量清晰准确,包括:问题发生具体位置(最好附坐标或明显参照物)、现场情况描述(最好附现场照片或视频)、当事人信息(若可知)、发现时间等。

3. 对于正在进行的、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如大规模倾倒危险废物、顶风抢建),应第一时间直接报告镇值班室或主管领导。

4.发现涉及高铁项目部的环境或违章问题,除按常规渠道上报外,须在上报信息中明确标注涉高铁项目。对于一般性问题,可同步通报给项目部指定的工程联络人督促其自查整改。
对于紧急、严重或项目部拒不配合的问题,必须立即直报镇主管领导和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现场初步处置与配合

1.对轻微环境问题(如少量垃圾乱扔)可进行现场劝导或简单处理。

2.对正在进行的违法建设行为,应立即进行口头劝阻制止,并坚守现场观察,等待执法人员到场,防止事态扩大。注意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避免直接冲突

3.积极配合后续到达现场的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现场勘验等工作。

4.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接到涉高铁项目问题报告后,应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可联合项目方、相关村社及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处置。建立镇、村社、高铁项目部三方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巡查发现的问题,共同研究会商解决方案。处置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上报网格员,形成管理闭环。

(四)信息流转与反馈

1. 镇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分类处置,并将处置进展和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反馈给上报网格员及村(社)。

2. 网格员应跟踪了解上报问题的处理情况,并记录在案。

四、职责分工

(一)镇党委政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负责与高铁项目部的高层沟通协调,为网格巡查工作提供强力支持,保障工作经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经济发展办作为业务指导科室,负责明确巡查标准、提供政策咨询、组织业务培训、接收和处理网格员上报的环境保护违章建筑类问题线索,并牵头或协调相关执法力量进行处置。

(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依法对网格员上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各村(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本村(社)网格员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和工作保障,协调处理网格内一般性事务。

(五)网格员作为巡查主体,具体负责责任网格内的日常巡查、信息采集、问题上报、初步劝阻、政策宣传及配合处置等工作重点做好涉高铁建设区域的专项巡查和信息桥梁角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培训指导

定期组织网格员进行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及巡查技巧的培训,提升其识别问题和依法履职的能力。

)健全考核激励

将巡查工作开展情况、问题发现上报数量与质量、处置效果等纳入网格员绩效考核体系,与评优评先、报酬待遇挂钩。对工作表现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对履职不力、瞒报漏报者进行相应处理。

(三)深化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和依法建设的重要性,公布举报渠道,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体系,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依法建设、守法光荣的浓厚社会氛围,为网格员巡查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村(社)、各相关科室及全体网格员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巡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事求是,及时准确

巡查上报必须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发现问题和上报信息务必及时、准确、完整。

(三)注意方法,确保安全

巡查过程中要注重沟通方式,做好群众工作,同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安全,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求助。

(四)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加强各科室、村(社)与网格员之间的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严格追责,严肃问责

对履行职责不力、未能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后处置报告不及时,导致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件、重大违章建筑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对推诿扯皮、瞒报漏报、谎报情况的;对在巡查工作中吃拿卡要、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网格员、村(社)负责人及镇相关科室人员的责任确保巡查监管责任体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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