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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750082850H/2026-00013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财政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2026-04-28
  • [ 发布日期 ] 2026-04-28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庙坝镇2024年度财政决算公开

  • 日期: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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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口县庙坝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按照统筹城乡要求,结合庙坝镇实际,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职能:

(1)执行政策法规。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支农惠农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宣传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把农民群众的思想行为统一到党和国家的意志上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农村的大好局面。

(2)推动经济发展。着力抓好制定发展规划、健全市场体系、加强产业引导、建设现代农业、培育集体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支出、推进扶贫开发等工作,推动经济发展。

(3)搞好社会管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加快城镇化步伐;坚持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加强土地管理、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人口与计划生育、殡葬改革等各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搞好资源节约,保护和建设农村生态环境。建立重大疫情、灾情等公共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危机能力。

(4)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加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健全农业服务体系,为农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策、科技信息服务;加快农村科技教育、公共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5)维护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养老保险、新型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建设,做好五保供养和农村贫困人口救助工作,搞好城镇社会保障,保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设,做好农村信访工作,加强各类矛盾纠纷调解,防范和妥善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众性事件,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治安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有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城乡建设管理与环境保护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退役军人服务站。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316.41万元,支出总计2316.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9.41万元,减少31.4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相比在职人员人数及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31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3.4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相比在职人员人数及项目资金预算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6.41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31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9.41万元,减少31.4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相比在职人员人数及项目资金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09.08万元,占39.24%;项目支出1407.32万元,占60.7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总计2316.41万元,支出总计2316.4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29.41万元,减少31.4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相比在职人员人数及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7万元,减少0.7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在职人员人数及项目资金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07万元,减少0.78%。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在职人员人数及项目资金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47万元,占20.52%,主要是年中追加安排项目基础设施经费和市级补丁政策人员待遇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36万元,占1.39%,主要是年中增补职工市级补丁政策相关经费拨款等。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2.94万元,占10.91%,主要是年中增补离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等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65.95万元,占2.8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市级补丁政策人员待遇经费

(5)城乡社区支出40.00万元,占1.72%,主要是市政开支较大。

(6)农林水支出1381.11万元,占59.62%,主要是市级补丁政策人员待遇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57.52万元,占2.4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度增加,待遇相应增加。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05万元,占0.3%,较预算数减少63.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基础设施整治加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2.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2.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57万元,减少9.68%,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末实有人数较2023年年末有所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7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3万元,增加9.79%,主要原因按照财政要求压缩公用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电费、水费、办公经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5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2024年办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有所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没有因公出国职工。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职工。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没有因公出国职工。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采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采购车辆。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采购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险油费,日常修理费。费用支出较年减少0.56万元,下降11.2%,主要原因是2024年产生大量修理费。

公务接待费2.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接待大多数安排在机关食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6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41.6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单独预算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未单独安排会议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日常办公运转。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决算列入单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4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等。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29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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