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5163R/2026-00005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鸡鸣乡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6-03-05
- [ 发布日期 ] 2026-03-05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鸡鸣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鸡鸣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 日期: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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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鸣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鸡鸣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
办法》的通知
鸡鸣府发〔2026〕8号
各村:
《鸡鸣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鸡鸣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鸡鸣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根据《城口县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城府办发〔2021〕213号)、《城口县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发〔2021〕214号)和《城口县农村公路“路长制”考核细则的通知》(城路长办发〔2022〕5号)、《城口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城交通发〔2022〕59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农村公路养护办法
必须贯彻“建养并重、分级管理、健全体制、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指导方针,坚持“包养到人、全面养护、分级管理、专群结合” 的原则,经常保持路面平整、路面整洁、路面畅通、标志完善齐备,使农村公路逐步建成标准高的示范路、文明路。
二、村道的养护管理体制
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由公益性岗位人员承包,包养到人,进行常年养护。实行季度考核、平时不定期巡查抽查,根据考核得分兑现劳动报酬,多劳多得。
三、考核评分和报酬发放
各村的农村公路凡列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范围的都纳入考核线路。考核如下:1.每季度考核占20%,不定期抽查占30%,年终考核占50%。具体见细则。考核满分100分,共分4个档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90分为良好,60分(含)—8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90分(含)以上,给予200元奖励。60分以下,给予经济处罚200元。无故旷工3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报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四、考核具体规定
(一)公路养护。主要包括路段的整洁、畅通。日常养护检查的评定好路率、统计工作情况等。
(二)路政管理。要求无路障、无侵占、无损坏。配合检查及时、得力等。
(三)工作要求。要不定期地检查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了解掌握情况,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好记录,有情况积极上报乡路长办。
五、奖惩要求
充分调动有关村养护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鸡鸣乡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达标创优,管护员之间应积极开展创佳评差活动,乡政府每年将对优秀的村和管护人员通报表彰,对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任务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不再续签次年的公益性岗位。
附件:1.鸡鸣乡乡村公路日常养护作业内容
2.鸡鸣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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