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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768895163R/2026-00005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鸡鸣乡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6-03-05
  • [ 发布日期 ] 2026-03-05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鸡鸣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鸡鸣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 日期:2026-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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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鸣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鸡鸣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

办法》的通知

鸡鸣府发〔20268

各村:

鸡鸣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鸡鸣乡人民政府

           202635

  

(此件公开发布)

鸡鸣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根据《城口县公路养护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城府办发〔2021213号)、《城口县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府办发〔2021214《城口县农村公路路长制考核细则的通知》(城路长办发〔20225号)、《城口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城交通发〔202259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农村公路养护办法

必须贯彻建养并重、分级管理、健全体制、依法治路、保障畅通”的指导方针,坚持包养到人、全面养护、分级管理、专群结合的原则,经常保持路面平整、路面整洁、路面畅通、标志完善齐备,使农村公路逐步建成标准高的示范路、文明路。

二、村道的养护管理体制

村道的日常养护工作由公益性岗位人员承包,包养到人,进行常年养护。实行季度考核、平时不定期巡查抽查,根据考核得分兑现劳动报酬,多劳多得。

三、考核评分和报酬发放

各村的农村公路凡列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范围的都纳入考核线路。考核如下:1.每季度考核占20%,不定期抽查占30%,年终考核占50%。具体见细则。考核满分100分,共分4个档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90分为良好,60分(含)—8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90分(含)以上,给予200元奖励。60分以下,给予经济处罚200元。无故旷工3次以上,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报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四、考核具体规定

(一)公路养护。主要包括路段的整洁、畅通。日常养护检查的评定好路率、统计工作情况等。

(二)路政管理。要求无路障、无侵占、无损坏。配合检查及时、得力等。

(三)工作要求。要不定期检查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了解掌握情况,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好记录,有情况积极上报路长办。

五、奖惩要求

充分调动有关村养护工作的积极性,促进鸡鸣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达标创优,管护员之间应积极开展创佳评差活动,政府每年将对优秀的村和管护人员通报表彰,对完不成任务或完成任务差的给予通报批评,同时,不再续签次年的公益性岗位。

附件:1.鸡鸣乡乡村公路日常养护作业内容

2.鸡鸣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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