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6992677018/2025-00042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复兴街道办事处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2025-11-06
- [ 发布日期 ] 2025-11-06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有效
复兴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日期: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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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口县复兴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责是:协助党的建设办公室工作;负责辖区文明实践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工作。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建设。承担区域内党组织、群团和党员群众的服务性工作。
(一)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改革创新,组织开展科学理论学习实践、宣传宣讲党的政策、培育践行主流价值等工作。
(二)负责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优秀传统美德,常态化开展优秀典型选树,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
(三)负责文化、宣传、广播电视、体育、科技培训、网络规划建设及服务等方面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做好宣传文化体育阵地建设。
(四)负责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协助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规划、整合、开发和保护相关工作。
(五)协助负责村(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流转等工作。
(六)负责制定文明实践计划、组建队伍、建立制度。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品牌化建设,承担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嘉许奖励、权益保障等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七)承担区域内村(社区)党建、“两新”组织党建等工作中的事务性职能,服务党组织和党员群众,推进基层党建群建的服务平台建设。
(八)负责辖区内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的事务性工作,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维护职工、青少年、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二)机构设置
1、机构情况:复兴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为复兴街道办事处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人员情况,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根据2024年12月工资统发数据,本单位在职职工4人。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4.9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4.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4.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4.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8万元,占100.0%。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44.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4.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其中:基本支出44.98万元,占100.0%,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4.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4.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4.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9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71万元,占7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7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2万元,占1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3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3)卫生健康支出2.29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4)住房保障支出2.66万元,占5.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98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43.0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待遇、公积金及社保费用等。
公用经费1.9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9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财政改革,本单位为2024年新增核算单位,上年无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电费和办公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本单位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因本单位为复兴街道办事处下设事业单位,会议、培训等费用在政府本级核算的原因,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我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我单位属于城口县复兴街道办事处统筹管理的事业单位,项目建设均在街道办事处实施核算,本单位无项目建设,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属于城口县复兴街道办事处统筹管理的事业单位,项目建设均在街道办事处实施核算,本单位无项目建设,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属于城口县复兴街道办事处统筹管理的事业单位,项目建设均在街道办事处实施核算,本单位无项目建设,财政未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95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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