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6992677018/2026-00011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复兴街道办事处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6-03-06
-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复兴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复兴街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涉农 产业扶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日期: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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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复兴街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涉农
产业扶持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村(社区):
《复兴街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涉农产业扶持实施方案(试行)》经复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复兴街道办事处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复兴街道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涉农产业扶持
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域乡村产业发展战略部署,持续优化涉农领域营商环境,充分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在辖区布局涉农产业项目、扎根发展壮大,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对象
1.复兴街道辖区内,2025年1月1日后实施新建、改扩建生产性用房的涉农产业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项目业主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税务关系归属本街道)、实际经营地均位于本街道行政辖区范围内,依法足额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法定规费,无欠缴税费、拖欠工资等不良经营记录。
2.项目用地(经营用房)须取得合法用地(建设)手续,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建设规划及涉农产业用地相关规定,无违法用地、违规建设情形。
3.项目建设未接受其他各级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相关奖补、补助及扶持。
二、申报时间
2026年2月10日—2026年12月31日。
对符合条件的涉农产业项目,按经街道、村(社区)联合实地验收确认的合规审批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城市规划区内给予100 元/平方米、城市规划区外给与5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奖补,单项目奖补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四、申报资料
1.复兴街道社会资本投资涉农产业项目补助申报表;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需加盖企业公章,确保在有效期内)、涉农产业项目简介;
4.税务登记相关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近3个月及以上纳税申报表(新建项目可暂不提供)、完税凭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5.相关规费缴费凭证(加盖企业公章);
6.经营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7.其他与申报项目相关的佐证材料(按实际情况提交,加盖企业公章)。
五、审批流程
本次扶持政策实行企业申报→村级初审→街道联合验收→街道审定→资金兑现的工作流程,全程公开透明,各环节严格把关: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项目属地村(社区) 提交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电子版同步报送)。
2.材料审核:经村级初审合格后,报送至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联合财政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审核结果在街道政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
3.异议处理: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核查处理,核查结果书面反馈异议提出人和申报企业;
4.资金拨付: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复兴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会议审议后,纳入奖补名单。奖补名单确定后,街道按规定办理拨款手续,将奖补资金足额拨付至企业指定银行账户。
六、附则
1.本扶持方案(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2.街道负责扶持资金的统筹管理,严格按照审批流程拨付资金,建立资金使用台账,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
3.申报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追回已拨付资金,取消其后续奖补申报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本扶持方案(试行)由复兴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实施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附件1:复兴街道社会资本投资涉农产业项目补助申报表
附件2:复兴街道社会资本投资涉农产业项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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