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立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专班的通知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成立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全生产工作专班的通知
城卫发〔2025〕96号
(此件公开发布)
各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医院)、委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有效防范安全生产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工作实际,成立县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国亮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常务副组长:吴成浩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副 组 长:邓小琴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县疾控局局长
李小龙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张友利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陈绪波 县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县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委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下设安全生产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协调及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工作专班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
2.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3.分析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贯彻落实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监管(管理)计划;
5.组织展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督查评价,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
6.负责全县卫生健康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依法组织、配合或参与生产安全(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指导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安全防范措施;
7.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县安委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专班办公室职责
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承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领导小组要求,指导、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对各卫生健康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指导督促制定安全监管措施;
3.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分析研判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假日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提出对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协助查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非法违法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重点督办;
5.组织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6.建立健全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7.对接市卫生健康委,县安委会、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考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8.完成县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能科室职责清单
(一)办公室:负责县卫生健康委机关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统筹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的消防安全;负责县卫生健康委安全生产工作专班日常工作;牵头卫生健康领域反恐反诈工作。
工作任务:牵头做好委机关消防安全、保密安全、治安防范、设施设备安全等,指导加强安全巡查、设备维护等。认真贯彻落实市卫生健康委,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严格按要求完成市卫生健康委,县安委会(县安委办、县应急局)、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县消安办、县消防救援大队)下达的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指导检查培训;指导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工作。
(二)规划财务科(信息统计科):负责完善机关和预算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资金投入保障;负责拟定全县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与监督管理;负责各卫生健康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强化房屋安全管理;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行业网络、数据安全工作。
工作任务:向财政部门申请对委预算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财政投入以及临时重大整改资金的申请和拨付;指导甲类、负责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各卫生健康单位建设项目管理、卫生健康单位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推动行业网络安全工作,督促行业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检查,处置网络安全突发事件。
(三)医政医管科:负责并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纠纷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平安医院建设工作;负责全县生物安全日常监管工作,负责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自然灾害、防汛抗旱、安全生产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城市运行保障、恐怖事件的医疗救援;负责采供血机构安全监管及血液安全。
工作任务:负责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牵头平安医院建设工作;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及医疗废物日常管理;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纠纷处置等工作;完善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管理机制,完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对全县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全系统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指导各卫生健康单位提升卫生应急能力;负责全县突发事件、恐怖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管理。
(四)疾病预防控制科(职业健康科):负责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健康宣教,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做好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
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以及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的监测和应对;负责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负责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掌握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发病特点、危害程度和发病趋势工作;指导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职业健康宣教、培训、科研及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开展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做好职业卫生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的办理。
(五)公共卫生科: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精防体系建设,指导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工作;指导精神卫生监测、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及健康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肇事肇祸处置。
工作任务:负责应急状态下群体性应急心理干预、治疗的组织和实施。强化重精的档案管理、基本病情的管理,协调进行相关治疗。
(六)家庭发展科:负责并指导医养结合机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并指导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托育机构、早教中心)安全的监督管理。
工作任务:履行医养结合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指导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托育机构、早教中心)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指导做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托育机构、早教中心)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制度
(一)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委专班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专班组长或由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研究解决重大困难和问题。委专班办公室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会议,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二)建立督查检查制度。按照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台账,及时督促有关单位报告整改情况。
(三)建立通报约谈制度。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典型事故教训,及时警示提醒,视情况对其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四)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请各职能科室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每季度向委专班报告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明确下一季度工作重点,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持续平安稳定。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