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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医学证明办理(2026年版)

  • 日期: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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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医学证明办理

服务对象;病人家属

服务机构:县人民医院

服务地点:南大街实验小学旁

服务时间:法定上班时间

    服务流程:

(一)死者家属持相关证件等材料;

(二)负责救治的科室执业医师审核材料后开具证明,并到医务科盖章;

(三)负责救治的科室执业医师提交材料后开具证明,并到医务科盖章。


   服务要求:
   病人死亡后,死者家属或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死者有效身份证件、 户口簿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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