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MB1970703J/2026-00067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日期: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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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健康及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地方标准草案。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做好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县级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交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协调医疗投诉、纠纷的处置。
3.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协调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传染病以外的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上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进一步加强生物安全工作职责。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和市基本药物目录,组织遴选全县基本药物采购目录,制定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的采购、配送、结算、使用的监管和实施办法。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重庆市补充药物目录市内生产药品的鼓励扶持 政策。
6.依法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 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
9.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工作措施,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卫生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1.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2.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卫生健康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3.拟订全县中医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4.负责县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在我县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市和县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5.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老龄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6.代管县计划生育协会和县红十字会。
1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8.县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在重庆实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单位共33个,其中县卫健委代管单位2个:县计划生育协会(参公)、县红十字会;所属事业单位31个:县卫生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县中心血库、县级医疗机构5家,基层医疗机构24家。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4,927.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27.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0。收入较2025年增加902.11万元,主要是2026年年初预算新增育儿补贴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4,927.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2.8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88.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962.71万元,农林水支出19.9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1.4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902.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10.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91.4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27.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27.80万元,比2025年增加90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35.29万元,比2025年增加210.6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薪酬标准上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492.51万元,比2025年增加691.4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育儿补贴项目支出。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汇总)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22.2万元,比2025年减少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7万元,比2024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度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接受检查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2025年减少2.5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妇幼保健院本年预算纳入医共体总医院整体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95.4万元,比上年减少59.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7.7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492.5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救护车33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生肖 联系方式:023-5922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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