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29MB18104007/2025-00014 | [ 发文字号 ] | 城文旅发〔2025〕8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31 | [ 发布日期 ] | 2025-04-03 |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城口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城文旅发〔2025〕8号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印发《城口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属单位,机关各科室,文化执法支队:
按照城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城口县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城安委办发〔2025〕10号)、城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全县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城安委办发〔2025〕14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在视察重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锚定“遏制较大事故、严控一般事故”目标,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现结合县文化旅游委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底,在全县文化旅游行业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
附件:1.城口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2.城口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检查台账
城口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城口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
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深入查找文化旅游行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责任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切实把文化旅游安全风险控制住、把文化旅游事故隐患消除掉,坚决防范和遏制文化旅游领域重特大事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维护我县文化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从发文之日起至7月底
三、整治范围
全县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公共文化场所、文物文保点、体育场所、演出场所(含临时搭建舞台的大型演出活动)等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
四、具体任务
(一)旅游经营单位安全排查整治。加大对A级旅游景区内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和水上游乐项目、景区道路滑坡的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对没有落实整改的隐患,限期整改,跟踪督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隐患或仍然存在严重隐患的,申请挂牌督办,真正扫除隐患整治的死角和盲区。加强热点旅游线路、旅游景区游客流量的预测、预报工作;强化旅行社、导游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游客出游期间安全提醒工作,并提示游客购买意外险。加强旅行社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提醒司机安全驾驶,注意防火、防汛,提醒游客有序乘车、安全出游。
(二)涉众文旅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在关键时间节点对涉众文旅场所进行深度排查、重点盯防、动态巡查,确保消费者、从业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一是加强娱乐场所、网吧的消防安全监管。对疏散楼梯设置、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等进行检查。二是对营业性演出活动尤其是临时搭建的舞台的演出进行重点监管,规范搭建行为。三是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做好特种设备、电器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定期检测,持续加强厨房、客房、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火灾隐患排查工作。
(三)汛期、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处置工作。压实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公共文化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措施落实,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强降雨期间,要督促A级旅游景区按照当地政府部署要求,适时实施应急关停,妥善做好游客劝离、安置等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电子屏、手机APP等多种途径,及时转发气象、水利、应急部门发布的灾害天气预警提示。提醒旅行社和旅游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严格遵守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告、禁令、警示,切勿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自然保护区、峡谷、网红景点等不明区域开展游览、探险、戏水、宿营等活动。
(四)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各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全面梳理专项整治以来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切实建立“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和工作机制。
(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各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在前期培训基础上,查漏补缺地推进针对性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分析、现场教学、测试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工作人员真正学懂会用判定标准。各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教育培训,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工作人员应急处置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要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文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未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安全责任落实。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三管三必须”贯彻落实到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督导、检查、整改全过程中,要组织召开一次百日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对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落实排查整治要求。要立即开展此次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文化和旅游企业展开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地毯式大排查。联合相关部门对重点A级旅游景区、大型娱乐场所等企业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要做好详细情况登记,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需要整改的企业要及时进行“回头看”,逾期不整改的,要坚决按有关要求和管理条例依法关停,把排查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无死角、无盲区、无缝隙。
(三)加强统筹协调,及时准确报送信息。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人负责工作信息报送工作,5月15日、7月30日前将《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检查情况统计表》(附件2)及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文化旅游委市场管理科(联系人:周易;电话:15823757858)。
附件2
城口县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检查台账
序号 |
场所名称 |
检查时间 |
检查人员 |
存在的问题 |
整改时间 及措施 |
是否为 重大事故隐患 |
整改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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