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71767293X/2025-00024
- [ 发文字号 ] 无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统计局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 [ 发布日期 ] 2025-11-05
-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统计局(本级)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 日期: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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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口县统计局(本级)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职能,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实施国家和市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级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改革发展规划。
2.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
3.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部门(行业)统计工作;协调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的关系;依法对部门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工作。
4.按照市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专项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
5.按照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要求,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6.组织实施全县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等统计数据。
7.建立有关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和监控制度并组织实施;整理、核定、管理、提供、发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加强对全县统计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8.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乡镇、街道、部门的考核评价工作。
9.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数据库和数据中心;组织制定全县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10.协助乡镇、街道、部门管理统计工作人员;促进全县统计人员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资格考核、职务评聘、从业资格评定等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科学研究和统计工作合作交流。
12.承担应急救援相关职责。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统计局内设四科一室,分别是办公室、核算监测科、工业投资科、农经科、普查法规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31.90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333.52万元,下降34.60%,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县普查中心单独核算。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631.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78.05万元,下降30.60%,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单独核算。其中:其中: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90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631.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3.86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单独核算。其中:基本支出372.14万元,占58.9%;项目支出259.76万元,占41.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39.6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入支出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31.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4.30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单独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1.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3.86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单独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5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进行了调整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93.86万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单独核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25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年中进行了调整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92万元,占8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93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年中进行了调整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90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08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年中进行了调整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2.07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70万元,下降25.9%,主要原因是年中进行了调整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23.01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0万元,下降39.3%,主要原因是年中进行了调整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0.4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入支出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2.14万元。
其中:
人员经费337.0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20.60万元,下降39.60%,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单独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保险和公积金。
公用经费35.0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44万元,下降17.5%,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单独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万元,下降44.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10%,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活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安排公务出国相关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购置新车。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的保险、保养、加油及过路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8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公车保养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2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到单位开展调研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3万元,下降89.2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俭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7.5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会议安排。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培训安排本年度差旅费支出1.4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10万元,下降85.10%,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单独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工会、交通费和办公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44万元,下降17.50%,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普查中心单独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主要用于采购劳动力调查入户小礼品。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59.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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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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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城口县统计局 |
部门 |
吴晓瑀 |
联系电话 |
023-59222146 |
自评总分 |
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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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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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人用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合理性,确保单位办公正常运转。2、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职能,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和部门(行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3、按照市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制定并组织拟订统计改革发展规划、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调查。4、依法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5、按照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要求,核算全县生产总值,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
1.保证人用经费和公用经费的合理性,确保单位办公正常运转。2.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县统计工作职能,管理和指导乡镇、街道、部门(行业)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3.按照市统计局及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制定并组织拟定统计改革发展规划、县情县力普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有关普查、调查。4.依法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评估,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依法对涉外调查事务、民间统计进行监督管理。5.按照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要求,核算全县生产总值,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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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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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保、社保和公积金人数 |
人 |
≥ |
20 |
2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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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变动率 |
% |
≤ |
10 |
1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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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预算控制率 |
% |
≤ |
100 |
20 |
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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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支出压减率 |
% |
≥ |
10 |
20 |
1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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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率 |
% |
≥ |
100 |
20 |
10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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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 |
92 |
10 |
92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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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决算公开表。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吴晓瑀:023-5922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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