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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商务委员会关于公开招募城口县2026年“浓情盛夏·畅享优惠”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单位的公告

  • 日期: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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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商务委员会

关于公开招募城口县2026年“浓情盛夏· 畅享优惠”

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提振消费、全方位扩大内需,城口县拟于近期开展城口县2026“浓情盛夏·畅享优惠”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商户参与、群众受益”的原则,现面向全县公开征集参与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时间

1.征集范围

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涵盖以下行业领域,符合条件的商户自愿报名:

类别

征集对象

餐饮类

火锅、中餐、特色小吃、烧烤等餐饮门店

零售类

超市、便利店、百货商场、服装等零售商

宿类

酒店、宾馆、大巴山森林人家等住宿场所

2.征集时间

202686810日(逾期不再受理)。

3.活动时间

2026811月(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参与单位条件

商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个体工商户。

(二)经营状况正常,有固定经营场所,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交易记录能力,能够开具正规发票。

(四)能够积极配合消费券发放平台开展信息填报、系统调试、业务对接、活动宣传等相关工作。。

(五)承诺诚信经营,明码标价,活动期间不哄抬价格、不变相加价、不降低原有优惠力度、不拒收消费券。

(六)能够积极配合活动宣传,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消费券核销交易数据,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三、商户申报材料

有意参与单位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一)《城口县2026“浓情盛夏·畅享优惠”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参与商户申请表》(见附件1)。

(二)《城口县2026“浓情盛夏·畅享优惠”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商户承诺书》(见附件2)。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经营场所照片(含门头及内部环境,不少于2张)。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餐饮类商户提供)。

四、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202681017:00前将盖章文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城口县商务委员会。我委将在报名截止后开展资质审核工作。

联系人:段老师;023-59223912

地址:城口县葛城街道南大街16501办公室。

五、审核流程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会同审计单位对申报商户进行资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信用记录是否良好、经营场所是否正常经营、核销设备是否具备等。

六、商户权益与义务

(一)商户权益

1.免费参与本次消费券发放活动,享受政府消费券带来的客流和销售增量。

2.获得免费宣传推广资源,提升品牌曝光度。

3.优先参与后续各批次消费券发放活动。

4.可叠加推出门店自身优惠活动,实现折上折效应。

(二)商户义务

1.严格遵守消费券核销规则,不得拒绝消费者使用消费券。

2.不得借机涨价或变相加价,不得降低商品和服务质量。

3.按要求配合消费券发放平台开展信息填报、系统调试、业务对接、活动宣传等相关工作。

4.按时报送真实、完整的核销数据,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5.妥善处理消费券使用相关的消费者投诉。

七、监督管理

活动期间,城口县商务委员会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参与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商户,将取消参与资格,已核销资金不予结算,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

2.虚假交易、刷单套现的;

3.哄抬价格、变相加价的;

4.拒绝消费者使用消费券的;

5.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核销数据的;

6.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鼓励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商户行为进行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23-59223912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城口县商务委员会所有。

(二)如遇国家/市级相关政策调整,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三)参与单位须知晓并接受:活动结束后,将接受审计部门延伸审计;若后续巡视、审计中发现投入不实等情形,将配合市级部门据实收回已下达的市级补贴资金。


附件1

城口县2026年“浓情盛夏·畅享优惠”惠民消费券

发放活动参与单位申请表

项目

内容

商户全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联系电话


活动联系人姓名


活动联系人电话


商户类型

□餐饮 □零售 □住宿 □其他(如勾选其他请注明)

门店数量

家(如多家请附表列明)

经营面积

平方米

员工人数

本单位承诺以上填报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附件2

城口县2026年“浓情盛夏·畅享优惠”惠民消费券

发放活动参与单位承诺书

城口县商务委员会:

本单位自愿申请参与城口县2026“浓情盛夏·畅享优惠”惠民消费券发放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合规经营、依法纳税。本单位依法登记注册,证照齐全有效,经营状况正常,信誉良好,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无涉税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本单位承诺活动期间所有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不哄抬价格、不变相加价、不降低原有优惠力度。在本次活动中推出的优惠活动可与消费券叠加使用,确保消费者享受真实优惠。

三、规范核销,不拒收券。本单位承诺严格按照消费券核销规则操作,不拒绝消费者使用消费券,不设置消费券使用附加条件。不将消费券用于非消费券指定品类商品,不进行非实物交易的虚假核销。

四、保证质量,做好售后。本单位承诺消费券对应的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因使用消费券而降低,妥善处理消费券使用相关投诉,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数据真实,配合监管。本单位承诺按要求报送真实、完整的核销数据,积极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检查,配合暗访抽查。知晓并接受:活动结束后接受审计部门延伸审计,若后续巡视、审计中发现投入不实等情形,配合市级部门据实收回已下达的市级补贴资金。

六、严禁违规,接受处理。本单位及工作人员严禁从事套取补贴、虚假交易、刷单套现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愿接受取消资格、已核销资金不予结算等处理;情节严重的,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其他承诺。如遇国家或市级相关政策调整,本单位将严格以最新官方通知为准执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承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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