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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MB1913397Q/2026-00006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成文日期 ] 2026-03-17
  • [ 发布日期 ] 2026-03-17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生态环境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日期: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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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城口县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2025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机结合,将法治建设深度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

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体学习、一体贯彻、一体落实。一是构建多层级学习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全年组织集体学习3次、专题研讨3次,实现领导班子学习全覆盖。依托“三会一课”、职工会、执法人员每周集中学习等平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48场次,累计培训干部职工650余人次,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二是强化实践转化应用。将法治思维贯穿污染防治、项目审批、执法监管等核心业务,制定《美丽重庆建设2025年城口县重点目标任务清单》,把法律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2025年全县国控、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县城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62天,PM2.5年均浓度16微克/立方米,均稳居全市第一,以法治力量守护生态环境质量。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紧抓“4.22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6.14全国低碳日”“8.15生态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利用“双微”平台及时转发生态环境部和市生态环境局相关稿件,适时发布原创稿件,提升市民生态文明理念。全年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6次,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累计发布微博4450条,微信1224条。

(二)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决策规范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构建“全流程闭环”决策管理机制。一是健全决策制度体系。修订《城口县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规划环评审批、重大执法事项、大额资金使用等6类重大决策范围,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二是强化专家论证支撑。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调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重大事项开展专家论证,为决策科学性提供专业保障,2025年完成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五年跟踪评估报告顺利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审查。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筑牢制度建设法治底线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全流程管理,确保文件合法合规。一是规范制定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公布闭环机制,2025年起草《城口县城区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工作方案》规范性文件1件,严格按照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并按规定报县司法局和县人大备案。二是开展专项清理工作。2020年以来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继续有效3件,新增1件,无未备案规范性文件,完成清理结果公示并报上级备案,确保制度体系与法律法规衔接一致。三是强化动态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台账,确保制度时效性和可操作性。

(四)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升执法规范化效能

以改革为抓手,推动执法权限、执法力量、执法流程整合优化,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执法队伍。一是健全执法机制。严格落实执法事项清单管理,明确执法事项390项。建立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联合达州市万源生态环境局等周边地区开展联合执法,抽调执法骨干40人次,排查点位52个,解决跨界环境问题3个。二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年制作执法全过程记录文书230份,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15次,公示执法信息89条。健全案件审查机制,定期召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会,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卷宗审核,2025年立案查处企业15家,作出行政处罚9件、不予处罚6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无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三是创新执法方式。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26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减少检查频次30%。运用“巴渝治水”“巴渝治气”“巴渝治废”数字化平台,处理系统预警信息1203条,办结率100%,实现精准执法、高效监管。

(五)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推动涉企执法“宽严相济、精准有效”。一是落实轻微免罚清单。既依法严惩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又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符合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2025年对7家企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优化审批服务。将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1820个工作日、1315个工作日,排污许可证等审批事项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压缩40%,企业办事获得感显著提升。建立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台账,提前介入、精准指导,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对国能城口周溪冯家梁风电项目等重点企业开展“提前介入、精准指导”服务,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六)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

整合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多种力量,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运行。一是强化党内监督。全年组织警示教育会议1次、“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议1次,结合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开展专题剖析,引导干部职工自查自纠。强化执法审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排查。二是完善行政监督。接受生态环境部、市生态环境局、县司法局开展执法案卷评查3次,评查案卷40卷。加强行政审批质量监管,抽查环评文件10份,对1家存在问题的编制单位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三是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畅通1234512369等投诉举报平台,受理办结环境信访投诉229件,办结率100%,成功化解较大环境纠纷5起。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流程、处罚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七)强化诚信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

坚持依法行政、守信践诺,以诚信建设推动生态环保工作落地见效。一是严格履行行政承诺。对行政审批、督察整改等公开承诺事项实行台账管理,定期调度,动态更新,确保按期完成。二是建立政务诚信记录。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信用重庆平台,全年归集信息27条,无失信记录。督促9家企业完成2024年度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三是加强信用应用。将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与执法监管、政策支持挂钩,对环保信用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次。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扛起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一)高位统筹谋划,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局党组年度工作重点和绩效考核体系,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15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执法事项等事项10余个。牵头制定《城口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一企一策”监管机制,压实相关单位“三管三必须”责任,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法治建设合力。

(二)带头依法履职,示范引领法治实践

始终坚持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全年讲授法治专题党课2次,带头参与“6.5世界环境日”等普法宣传活动3次。在重大项目审批、重点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中,主动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决策合法合规。带头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重大执法案件亲自督办,全年督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砂石加工企业整治等重点执法事项20余次,推动问题高效解决。

(三)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工作落地见效

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与评先评优、晋升提拔直接挂钩。加大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执法资格考试、案例复盘等活动,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全年干部职工法治考核通过率100%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法治思维深度融入不够。部分干部职工存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复杂环境问题的能力不足,如在处理“西渝高铁”城口段工地扬尘反弹问题时,未能及时运用法治程序规范施工单位行为,导致问题反复出现。

(二)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化执法应用不充分,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等科技执法手段使用频次较低,全年无人机巡查仅8次,占总巡查次数的3.5%;部分执法案卷存在文书制作不规范、证据链不完整等问题,案卷评查优秀率仅82%,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三)普法宣传精准性不足。宣传方式仍以传统线下活动为主,对新媒体运用不够充分,针对企业、农村等不同群体的定制化普法内容较少,年轻群体关注度不高,微信公众号粉丝增长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县生态环境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法治建设水平全面提升”总体目标,聚焦思想引领、制度完善、执法规范、普法深化、监督强化五大重点,着力解决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决策科学、执法规范、监督有效、服务优质”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遵循。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开展法治能力提升行动,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市级法治培训、执法技能比武等。建立法治实践案例库,收集整理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法治案例,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深入学习。

(二)规范执法程序,增强执法规范化效能。进一步提升环境监管数智能力,完善重点监督企业数字监管系统建设,持续加强无人机等新设备配备,确保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设备操作。建立“线上监控+线下核查”执法模式。定期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提升执法案卷规范性。严格落实轻微免罚清单,统一适用标准,避免随意执法。优化涉企执法服务,严格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为重点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合规指导等服务,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生产。

(三)创新普法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针对企业、农村、社区等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普法方案,开展“环保法治进企业”“以案释法”等普法宣传活动,提升普法精准性。强化普法阵地建设,在环保设施开放场所设置法治宣传专区。持续培育“巴山守护人”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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