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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7116233193/2026-00002
  • [ 发文字号 ] 城水利党组文〔2026〕1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水利局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成文日期 ] 2026-02-19
  •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水利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日期: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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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工作通知》的文件要求,县水利局全面梳理了2025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锚定统筹引领,筑牢法治建设“压舱石”

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水利事业发展全局,成立局长任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分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城口县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实施方案》,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水利领域法律法规及上级法治建设部署。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第一议题”学习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开展交流研讨1次,“三会一课”学习2次。二是健全考核推进机制。制定《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制度》,强化水利项目责任追究与问题整改。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个人述职,同步融入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25年组织召开相关法治工作会议3次,研究解决问题3项。

(二)聚焦改革赋能,跑出政务服务“加速度”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权责清单管理,梳理行政许可20项、行政处罚30项、行政裁决4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12项、其他行政权力6项,实现“清单之外无事项”。持续推进审批制度改革,20项行政许可全部入驻政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有效推动简政放权。二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水利工程招投标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明确违法风险与合规建议,推动监管从“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2025年审批水土保持、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河方案80个,监管涉河施工项目30余个,办理临时占用河道手续130余个,开展现场复核200余人次。

(三)坚持依法决策,激活科学治理“动力源”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聘请重庆悦宸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建立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机制。印发《水利重大项目管理制度(试行)》,健全决策执行、终身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强化权利监督。主动接受纪检监察、人大监督,规范办理审议意见和各类监督事项。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栏目,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水利领域失信信息纳入信用平台公示。三是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加强水域环境等领域行政调解,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按时办结司法建议与检察建议。四是严把公文规范关。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及动态清理制度,2025年印发各类公文468个,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0份,无退回、通报情况。

(四)深化普治融合,唱响法治宣传“主旋律”

县水利局普法小组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行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一是建强普法队伍。明确干部职工年度学法不少于30小时,累计完成80余人次。依托线上学习平台组织个人自学100余人次,参考率与合格率均达100%。开展“执法+监督”系统操作等专题培训8场次,覆盖30余人次,2025年新增执法证2人,全局持证执法人员达21人。二是创新宣传载体。邀请水利部长江委专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培训,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依托“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生态日、“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聚焦水利领域重点内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累计悬挂宣传横幅1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调动宣传车辆20余车次,有效增强公众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

(五)强化执法攻坚,筑牢水生态安全“防护网”

县水利局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以依法履职共护清水北上。一是严打涉水违法行为。以水法、防洪法、长江保护法等为依据,聚焦河道“四乱”、未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新增乡镇执法赋权事项2项,建立联合执法与应急响应机制,开展联合行动20余次,化解历史遗留问题2件,处置突发水环境事件10起。对23家砂石加工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问题纳入闭环管控。二是夯实水利设施保障2025年全县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提升至90%,水质达标率100%,供水保证率96%。实施农村供水工程24处、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改善灌溉面积1.68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2平方公里。成功应对9次强降雨,科学防范45条河流洪水,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三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按照《重庆市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由集体讨论决定,要求重大案件必须完成法制审核。全年开展项目质量安全检查37次,下达整改通知书37份,发现隐患问题60余个,整改率达100%2025年度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0起,行政罚款9.6万元,结案10起,无一起提请行政复议。

(六)深化执法改革,构建执法监管“智慧脑”

一是开展规范执法专项行动。按改革要求撤销县水政综合执法队后,经党组决议构建形成“局办公室牵头+科室落实”的履职新格局。开展了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问题排查、闭环整改持续优化水利营商环境。二是推动法治政府数字建设。建成“城口智慧水利平台”,贯通市、县两级多跨应用,实现河道巡查、水质分析、防洪预警等智能管理。按照《重庆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要求,利用“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认领水利清单事项420条,开展行政检查共24次,行政检查规范率达100%、“信用+执法”综合场景实施率达100%,持续规范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协同监管不够健全,执法合力有待凝聚

部门间联动执法机制不够完善,信息共享、协助查处的协同效能不足。行政审批与后续监管、服务衔接不够紧密,存在“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倾向。部分处罚结果公开不及时,社会监督作用未充分发挥,少数单位和群众对公开工作存在顾虑。

(二)执法队伍建设滞后,能力素质有待提升

因执法机构改革,原县水政综合执法队被撤销,执法力量整合不足。原执法队人员证件已注销,全局仅余21名持证执法人员且均为事业编制,执法主体身份结构单一,可能影响执法决定的权威性与法律效力。同时,各科室根据执法事项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缺乏系统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法律素养与实战能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执法工作需求,导致水利法规实际应用有差距,需要开展进一步执法业务培训。

(三)普法宣传质效不高,传播方式有待创新

普法内容针对性不强,未能充分结合不同群体需求精准推送。宣传形式仍以传统线下活动为主,线上宣传频次、内容创新性不足,新媒体传播效能未充分释放。农村地区居住分散,集中宣传覆盖有限,普法触角延伸不够,公众水法治观念和参与意识有待提升。

(四)数字赋能深度不足,智慧执法有待深化

智慧水利平台功能应用不够充分,数据共享和分析研判能力不足,未能完全实现执法监管精准化、高效化。部分执法人员数字化应用技能欠缺,“执法+监管”数字平台的实战价值未充分发挥,线上监管与线下执法融合不够紧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县水利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化水网建设,系统提升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集约利用、水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以依法治水管水,坚决守护江河安澜。

(一)健全协同机制,构建共治格局

深化“两法衔接”信息化建设,搭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享平台,实现案件网上移送、受理、监督。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信息互通、执法联动,提升监管合力。健全审批监管服务一体化机制,实现“审批-监管-服务”全链条闭环管理。扩大执法结果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流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阳光执法环境。

(二)建强执法队伍,提升专业素养

制定执法队伍建设规划,扩大执法证办理范围,优化年龄、专业结构。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邀请法律专家、业务骨干授课,开展执法技能大比武、模拟执法等实战训练,提升执法人员法律应用和现场处置能力。落实执法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促进经验传承,激发队伍活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水行政执法队伍。

(三)创新普法模式,增强宣传实效

构建“线上+线下”“精准+广泛”的普法体系,线上加大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推送频次,制作通俗易懂的普法动漫、微视频。线下依托乡村振兴、水利项目建设等场景,开展“送法进企业、进乡村、进工地”活动。针对企业、农户等不同群体制定差异化普法内容,增强针对性。整合宣传资源,利用公共交通、高层电梯等渠道拓宽覆盖范围,让水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四)深化数字转型,规范涉企执法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数字赋能法治建设”要求,持续提升水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优化升级“城口智慧水利平台”,深化数据整合与分析应用,强化河道巡查、水质监测、隐患预警智能化赋能,筑牢智慧监管“千里眼”。开展数字执法技能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平台操作与数据应用能力,全面推行“线上预警+线下核查”模式,依托“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巩固规范执法专项行动成效,将线索征集纳入常态化工作,完善问题清单动态更新机制,严格落实整改销号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与“回头看”,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统筹“当下改”与“长久立”,推动涉企执法常态化规范化,以法治力量护航水利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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