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MB1512729W/2026-00007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6-03-06
- [ 发布日期 ] 2026-03-06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 日期:2026-03-06
-
大
中
小
- 分享到 :
城口市监发〔2026〕2号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校园及周边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执法支队,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
2026年春季开学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重庆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办法》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检查的通知》(渝市监发〔2026〕13号)要求,结合市食药安委会议精神,现就开展2026年春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检查重点
(一)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三同三公开”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学校校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是否陪好开学第一餐;开学一个月内,是否至少在食堂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实地了解情况、解决问题、部署工作;是否面向师生和家长,分别开展1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满意度测评,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二)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结合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学校是否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从业人员参加培训;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是否按职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三)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辅材料进货查验制度,是否建立“双人或多人联检”查验机制;是否按要求索证、索票;是否在视频监控覆盖区域下进行原辅材料验收查验,入库食材是否具有正常的感官性状,无腐败、变质、污染等现象。
(四)加工制作过程控制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 31654—202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有关要求进行全环节过程控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AI识别”设备安装点位是否符合要求,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实时接入“餐饮安全在线”平台;餐厨废弃物的存放及清理是否符合要求。
(五)“三防”设施配置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存在明显的病媒生物活动迹象;是否配备符合实际的防鼠、防虫、防蝇设施;所有管道与外界或天花板连接处是否封闭,所有管线穿越而产生的孔洞是否有效封堵;是否使用水封式地漏;人员、货物与外界相连通道是否设有防鼠板;是否开展食堂外环境鼠害消杀。
(六)从业人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制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是否每日晨检并规范记录;从业人员是否按要求着装、佩戴口罩、手套等且未佩穿戴饰品;从业人员是否具备食品安全常识。
(七)大宗食材采购情况。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完善大宗食材供应商台账、建立评价和退出机制,实施动态管理;是否督促、监督食材供应商对供应的食材进行数字化管理,实时公开数量、价格等情况;
(八)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情况。重点检查: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是否存在违法占道经营行为情况;校园周边废弃食用油脂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是否依规处理、收运废弃食用油脂;发现相关问题及时通报属地人民政府,并将有关问题上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汇总相关信息后通报有关部门,并配合开展后期处置工作。
二、落实工作任务
(一)督促问题整改。各科所队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依规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逐一明确责任、措施和时限。对存在使用来源不清、来历不明食品及原料等突出问题的,一律严肃查处,对发现的违纪线索及时上报,局机关相关科室做好线索移交工作,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二)严格行政处罚。执法支队要指导对校园食品安全严重违法行为实行“一案双查”,一并调查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履职情况,符合条件的坚决“处罚到人”;对学校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或者学校食堂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依据《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予以处罚。
(三)加强技能培训。各片区监管所要督促学校开学前组织学校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渝快办—餐饮安全在线”参加“学校食堂培训考试”,各片区所要结合市局组织“每月培训”计划,组织辖区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等重点食堂的从业人员,在市场监管所集中开展培训和考试,并将从业人员考试结果记入学校食堂监管档案。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科所队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有关要求,坚持管理和监管同向发力,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和负面舆情事件发生。
(二)强化协同共治。执行协商工作机制,加强与县教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各科所队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好联合检查,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通报检查情况,形成校园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科所队要在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倡导学校食堂按需供餐,制止餐饮浪费,督促学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将食品安全、反对浪费、文明就餐等内容融入思想教育工作中。
各市场监管所要统筹协调工作安排,在3月27前完成辖区所有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使用“餐饮安全在线”-“专项检查”-“2026年春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检查,各市场监管所在4月3日前上报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上报路径:渝快政-高鹏)。
城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