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城口县公安局 关于开展非法营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 日期:202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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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城口县公安局
关于开展非法营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
通 知
县交通运输委各科室、委管各单位,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
为持续巩固非法营运综合整治成效,严厉打击重点时段非法营运超员载客违法行为,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风险,经研究决定,联合开展重点时段非法营运及违规营运网约车“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深刻汲取“5·28南阳载客车追尾货车事故”教训,聚焦重点时段,通过集中联合行动和日常精准查处相结合,深化交通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勤联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及网约车违规经营伴随超员载客行为,全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与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9月20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时段
00:00—06:00凌晨时段、早晚出行高峰时段、13:00—16:00午后易疲劳时段。
(二)重点对象
1.6—9座“面包车”、小客车,聚焦容易出现“大车少座”的大通、依维柯、福特全顺、东风、江淮等品牌,“两非一租”大客车(含外省籍在渝通行大客车);
2.经研判高度疑似违规营运、超员载客风险车辆。
(三)重点违法
1.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2.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3.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提供车辆服务;
4.网约车以预设目的地方式从事定线运输、跨区域违规营运;
5. 9座以上租赁大客车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
6.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四)重点线路
1.市级重点线路:城口-万州
2.县级重点线路:城口-重庆
3.县内农村“希望班线”客运线路。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
为加强对本次非法营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县交通运输委联合县公安局组建城口县非法营运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 飞 县交通运输委党委书记、主任
张道奎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袁开慧 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政委
陈 辉 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成员由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抽调骨干执法人员组成,县交通运输委管各单位、相关客运企业密切配合专班整治行动。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由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蒋琦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专项行动期间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职责分工:
1.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责:县交通执法支队各大队在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指挥下,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负责本辖区非法营运和网约车的执法查处;县交通执法支队法制科负责分析数据、材料汇总、战果统计及信息上报工作;县交通执法支队综合科负责专项行动期间后勤保障,保障执法车辆状态良好,必要时可以租用社会车辆从事整治行动,提供专项行动期间必要的伙食、防暑降温、安全执法等后勤保障措施。
2.县交通运输事务中心职责: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加强运力保障,优化客运线路,提供高质量运输服务水平。
3.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职责:负责提供车辆通行大数据、嫌疑车辆轨迹,查处路面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系安全带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卡点拦查、车辆布控,对多次非法营运驾驶人暂扣驾驶证;处置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等案件。
4.客运经营企业职责:负责做好专项行动期间运力保障,重点线路相关客运企业派员全程参与专项行动,现场做好线索提供、乘客转运、吸纳及宣传引导等工作,优化运力调配,试点增开凌晨定制客运、合规班线,填补夜间运力空白,从源头挤压非法营运生存空间。
(二)摸排联动线索闭环
严格落实“线索收集—研判—处置—反馈”全链条闭环台账。根据市公安交通管理总队嫌疑车辆数据、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月度疑似营运车辆清单,结合我县高速收费站、ETC数据、历史违法记录二次筛选,形成本地精准拦查清单,推送预警车辆至专班,采取定点蹲守、沿途流动巡控精准拦截。非联合行动时段路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获涉嫌非法营运、网约车等违法行为,由专班统一调度就近执法力量到场处置、规范移交,杜绝线索流失。县交通运输委检查中发现改装、超员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查处。
(三)聚焦重点线路强化专项打击
专班要制定查缉措施和联合行动计划,聚焦重点线路,根据通行特征、违法高发时段及群众举报热点,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打击,增强重点时段执法管控效能。要配合交通执法高速公路二支队牵头的联合执法行动,采取秘密侦查、专案跟进、源头治理、高地联动、部门联合等措施,集中打击、震慑一批非法营运及跨区域违规营运网约车群体。重点线路由牵头单位制定联合整治计划,原则上每月专项行动不少于8次(00:00—06:00不少于4次,每次专项时长不低于2小时)。在非联合整治期间,专班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实施调整勤务时间,灵活机动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勤务要和非法营运规律相适应,避免“猫鼠不同步”的情况。同时要兼顾农村地区、旅游包车非法营运打击行动,做到不留死角。
(四)严格执法,提高震慑力度
1.加大非法营运及网约车变相从事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专项期间,对网约车驾驶员(人车双证齐全)线下揽客行为(含首次违法),严格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执行处罚,不适用首违免罚。
2.严格落实《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禁止被纳入道路运输重点监管名单的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对两年内两次及以上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案件,交通执法机构要及时移交辖区公安交管部门,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暂扣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
3.持续强化与四川万源、四川高速执法支队跨区域执法协作,推动信息互通、线索互查、案件互办、结果互认,切实提升对跨省非法营运车辆的联合查处效率。
4.要深化行刑衔接,对涉嫌妨害公务、危险驾驶、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对组织化、团伙化非法营运及暴力抗法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加强非法营运打击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公平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定职责,是检验队伍作风、履行职责的责任担当。市总队会按照“四不两直”对区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严格规范执法。各单位要规范设置检查区域,做好安全防护与秩序管控,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防执法风险与舆情事件。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单位要联合客运企业在客运站、执法站点、收费站开展重点时段安全宣传,曝光非法营运、超员载客典型案例,引导群众选择合规车辆出行。及时梳理工作成效,典型经验总结材料与整治战果于2026年9月20日前分别报送至双方联系人。
各部门联系方式:
县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张 军 18996616912
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 覃永彪 18723233622
万运集团城口分公司 付少勇 13896953699
县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值班电话 023-59222165
城口县交通运输委员会 城口县公安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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