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115002297688530862/2025-00092
- [ 发文字号 ] 城民发〔2025〕79号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民政局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5-12-16
- [ 发布日期 ] 2025-12-17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民政局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 日期:2025-12-17
-
大
中
小
- 分享到 :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养老服务领域安全检查
的通知
城民发〔2025〕7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巩固三季度养老服务领域联合检查成果,切实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冬季安全管理,保障入住老人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四季度养老机构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针对冬季天气寒冷、用火用电增多、安全事故易发等特点,结合三季度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进一步排查整治养老服务机构各类安全隐患,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老年人营造安全、温暖、祥和的冬季生活环境。
二、检查对象
全县17家养老机构、3家社区老年食堂、其他在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三、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冬季取暖设备(如电暖器、空调等)是否安全使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取暖等问题。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防冻保养,是否按要求开展维护,消防水源、管道、栓口等在低温下正常可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全面落实重点部位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整改是否落实。
(二)食品药品安全。冬季食品安全管理,食材采购、储存、加工环节的卫生控制是否合格,老年人常用药品的采购、保管、发放是否有登记记录,冬季易发疾病的药品是否储备,食品留样是否规范。
(三)房屋建筑与设施安全。房屋结构安全状况,特别是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准备情况,室内外水管、水箱等供水设施的防冻措施是否落实,走廊、楼梯、门口等区域是否采取防滑措施(如铺设防滑垫、及时清除积水积雪等)。
(四)服务保障与内部管理。冬季防寒保暖措施是否落实,如居室温度、被褥保暖、热水供应等。是否关注老年人冬季身心健康,是否开展心理疏导、文化活动,夜间巡查、值班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四、检查时间及检查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23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养老机构自查、乡镇(街道)普查与县级部门联合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自查自纠(12月18日—12月26日)各养老机构对照检查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立即整改。
2.乡镇普查(12月26日—1月14日)各乡镇(街道)组织对本辖区养老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指导问题整改。
3.县级抽查(1月14日—1月23日)县民政局将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委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养老机构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自查自纠、乡镇普查整改情况及三季度遗留问题整改效果。
(三)人员分组
第一组:李明伟、周凡、谢美琪负责葛城、复兴、龙田、高燕等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
第二组:赵稀梅、卢姗姗负责修齐、治平、高观、厚坪、河鱼等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
第三组:苏俊杰、庞洪负责明通、周溪等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
第四组:朱终胜、张瑞菊负责双河、坪坝、庙坝、沿河等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
第五组:邓道平、袁莉负责巴山、高楠等区域内养老服务设施。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冬季养老机构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检查扎实有效、不走过场。
(二)全面排查,闭环整改。检查要深入细致,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当场反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三季度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重点督办。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养老机构自查报告、各乡镇(街道)自查情况报告和排查台账请于1月13日前报送县民政局养老儿童科(联系人:张瑞菊,电话:15870452398)。县级抽查情况将进行汇总通报。
附件:城口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问题摸排台账
城口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
城口县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问题摸排台账
机构名称:
|
项目名称 |
检查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措施 |
备注 |
|
一、消防安全方面 |
冬季取暖设备(如电暖器、空调等)是否安全使用,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取暖等问题。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防冻保养,是否按要求开展维护,消防水源、管道、栓口等在低温下正常可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全面落实重点部位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三季度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整改是否落实。 |
|||
|
二、食品安全方面 |
冬季食品安全管理,食材采购、储存、加工环节的卫生控制是否合格,老年人常用药品的采购、保管、发放是否有登记记录,冬季易发疾病的药品是否储备,食品留样是否规范。 |
|||
|
三、房屋建筑与设施安全 |
房屋结构安全状况,特别是应对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准备情况,室内外水管、水箱等供水设施的防冻措施是否落实,走廊、楼梯、门口等区域是否采取防滑措施(如铺设防滑垫、及时清除积水积雪等)。 |
|||
|
四、服务保障与内部管理 |
冬季防寒保暖措施是否落实,如居室温度、被褥保暖、热水供应等。是否关注老年人冬季身心健康,是否开展心理疏导、文化活动,夜间巡查、值班制度是否严格执行。 |
现场参与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时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