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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申报奖补的程序有哪些?

  • 日期:202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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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负责初审,县林业局负责受理、调查核实、公示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申请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向经营地所在乡镇(街道)递交申请材料,由乡镇(街道)负责初审,并在申请表上签注初审意见。

受理。县林业局进行受理。材料齐全予以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全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告知应当补齐补正的材料。

调查核实林业局组织财政局、规划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委、市场监管局和乡镇(街道)进行实地核查。

奖补公示。核查通过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进行奖补,拟奖补情况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动态管理。县林业局建立全县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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