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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762655919B/2024-00067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 成文日期 ] 2024-06-07
  • [ 发布日期 ] 2024-06-07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招生计划和办法

  • 日期: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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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和办法

1.我县内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段共招生2700人。普高招生1700人,其中城口中学1100人,城口育才中学600人;天坤职教中心招生1000人。(具体指导性计划及指标到校另文下发)

2.高中阶段学校面向全县招生,实行学生志愿与中考成绩相结合的方式集中统一录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并将招生计划与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管理挂钩,严禁超计划招生。擅自超计划招生人数不得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3.降分政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录取。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符合以上政策的考生,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材料经学校初审,县教委审核确认后,在录取时予以降分。

城口县教育委员会   

20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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