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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MB16749046/2025-00029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 [ 发布日期 ] 2025-11-05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决算公开

  • 日期: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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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

执法支队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名义,统一行使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 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除外)。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参与拟定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执法标准规范。承担自然资源权属调查监测评价以及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土地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地质勘查、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古生物化石等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用途管制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承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涉及规划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方面的执法职能。监督、指导乡镇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承担与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和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8名。 设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1名核定。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1.13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31.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要求独立预算,独立核算,以前年度未单独核算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31.13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231.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要求独立预算,独立核算,以前年度未单独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13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31.13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231.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要求独立预算,独立核算,以前年度未单独核算其中:基本支出231.13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为新增单位,上年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1.13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1.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要求独立预算,独立核算,以前年度未单独核算,且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13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231.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要求独立预算,独立核算,以前年度未单独核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13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231.13万元,增长1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1.1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要求独立预算,独立核算,以前年度未单独核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4.49万元,占1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单独核算。

(2)卫生健康支出14.80万元,占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单独核算。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62.90万元,占7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9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单独核算。

(4)住房保障支出18.94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单独核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4.3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224.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单独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绩效、社会保障支出及公积金支出。公用经费6.7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6.7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人员的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要求独立预算,独立核算,以前年度未单独核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两个年度均未支出相关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两个年度均未支出相关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两个年度均未支出相关费用。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两个年度均未独立预算相关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两个年度均未独立预算相关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执法支队人员的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7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单独核算。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付孝琴   023-5922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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