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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引号 ] 11500229MB16749046/2025-00024
  • [ 发文字号 ]
  •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 成文日期 ] 2025-11-05
  • [ 发布日期 ] 2025-11-05
  •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有效性 ] 有效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部门汇总决算公开

  • 日期:202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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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县级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全县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文化的挖掘、研究、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促进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承担全县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的督察工作。

(二)单位构成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包含7个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县乡镇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中心,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县土地整治储备流转中心,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设7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科)、规划编制科、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地质灾害防治科、矿产资源管理科。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共计141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29名。2024年末在职人员131名,退休职工58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5914.26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079.38万元,下降46.9%,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减少了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二是减少了非税成本返还额度。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5914.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6785.34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一2024土地征迁补偿支出减少;二是2024跨省调剂资金未划回。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14.26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5914.26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079.38万元,下降46.9%,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减少了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二是减少了非税成本返还额度。

其中:基本支出2597.21万元,占16.3%项目支出13317.05万元,占83.7%;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两个年度均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5914.26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770.34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一2024土地征迁补偿支出减少;二是2024跨省调剂资金未划回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40.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94.56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争取了国债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64.22万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将国债项目纳入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40.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294.56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是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争取了国债项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64.22万元,增长196.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未将国债项目纳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主要是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收入支出持平,无预算调整。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04.24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1万元,下降0.3%该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以及退休健康休养费。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导致。

3)卫生健康支出124.61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该项支出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医疗收入支出持平,无预算调整。

4)农林水支出3390.55万元,占2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90.55万元,增长465.1%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资金到位后追加项目预算。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358.14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1.00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一追加事业人员绩效工资,二是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项目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152.27万元,占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万元,下降1.1%预算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导致。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600.40万元,占5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75.40万元,增长429.3%主要原因是2024地灾防治新增国债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7.21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2334.0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17.41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一2023年结算下达2021-2022年公务员绩效奖金;二是2024年人员增减变动导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等。

公用经费263.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263.44万元,下降89.6%,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将非税返还资金计入了用经费列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接待费、印刷费、维修(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73.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064.90万元,下降90.2%,主要原因2024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减少,二是地灾危岩崩塌和汛期地灾项目支出减少。本年支出873.5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8064.90万元,下降90.2%,主要原因2024征地拆迁补偿支出减少,二是地灾危岩崩塌和汛期地灾项目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9万元,下降24.8%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按照上年度预算数下浮比例进行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1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公务接待的标准和频次。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部门没有开展出国活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未购买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23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差的油费、车辆维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车辆的维修费增加,调整了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77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实了车辆运行费用。

公务接待费5.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中为接待对象提供的餐饮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1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预算时按照上年度预算数下浮比例进行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7万元,增长5.5%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94批次6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4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3万元,下降79.4%主要原因本年度专项工作会议安排较上年略有增加,本部门会议费基数小,比例变动较大实际变动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44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不动产登记及执法业务培训频次增加本年度差旅费支出20.33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15.59万元,下降43.4%主要原因一是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二是线上会议较上年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0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48.50万元,下降93.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将非税返还资金计入了用经费列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0.2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3.9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21.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5.0 %。主要用于采购项目服务。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2024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状态:业务审核已审

项目名称:

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2900024P000112

自评总分:

99.28



项目主管部门:

324-城口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财政归口处室:

003-经济建设和债务管理科

部门联系人:

付孝琴

联系电话:

59225753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年度总金额



54,254,747.35


171,468,071.35


159,142,604.37




其中:财政拨款



54,254,747.35


171,468,071.35


159,142,604.37

92.81

10.00

9.28

一般公共预算



50,765,184.35


161,739,708.35


150,407,441.37

92.99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更好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工作;通过预算执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潜在经济损失,使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不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占补平衡,减少去交易平台购买,新增耕地可提高当地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土地规划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县级、市级各项考核指标;


保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更好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工作;通过预算执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潜在经济损失,使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不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证县重点建设项目的占补平衡,减少去交易平台购买,新增耕地可提高当地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土地规划工作、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全面完成县级、市级各项考核指标;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权重

指标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完成部门整体项目个数

20

20

0

100

20

20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

95

95

0

100

20

20


保障重大项目及人民群众服务


定性

良性

1

0

100

20

20


服务群众的满意度

%

98

98

0

100

20

20


运行成本

万元

4500

2597.2

42.28

100

20

20

运行成本包括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2024年度运行成本为2597.2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局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付孝琴   023-5922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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