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徐*)
- 日期: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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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徐*因保管不善,将城口县房权证309字第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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