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张*明)
- 日期: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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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张*明因保管不善,将309房地证2009字第00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明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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