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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公告

  • 日期: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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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公告

按照《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对确认公民死亡未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后注销户口。请亲属在本公告下发之日起30日内向 城口县 公安(分)局 高燕 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逾期未申报注销的,公安机关将依规办理户口注销。

下列居民经核查已亡故,公安机关拟依规注销户口:

姓名

出生日期

户口地址

李显禄

1950年01月25日

重庆市城口县高燕镇大园村3组52号

公告时间:20260519

联系单位:城口县公安(分)局高燕派出所

联系电话:023-59508066

联系地址: 重庆市城口县高燕镇兴隆街88

特此公告。

高燕派出所(盖章)

                      日期: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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