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注销公告
- 日期: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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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公告
按照《重庆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对确认公民死亡未申报注销户口的,公安机关应当履行公示或者告知程序后注销户口。请亲属在本公告下发之日起30日内向 城口县 公安(分)局 高燕 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逾期未申报注销的,公安机关将依规办理户口注销。
下列居民经核查已亡故,公安机关拟依规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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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出生日期 |
户口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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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显禄 |
1950年01月25日 |
重庆市城口县高燕镇大园村3组52号 |
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9日
联系单位:城口县公安(分)局高燕派出所
联系电话: 023-59508066
联系地址: 重庆市城口县高燕镇兴隆街88号
特此公告。
高燕 派出所(盖章)
日期:2026年05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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