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财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64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 日期: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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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财函〔2026〕33号
公开 办理等级(A)
城口县财政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64号代表
建议的复函
龚佑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滨河体育公园室内场馆运营专项资金并面向市民开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公共体育事业发展的支持和关心。现答复如下:
一、场馆开放的重要意义
滨河体育公园(青少年活动中心)作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场馆,承载着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的重要功能,其开放避免了资源闲置,也直接回应了市民的体育锻炼需求。因此,推动滨河体育公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免费向市民开放,不仅契合公共体育服务的普惠原则,也是回应群众期盼的重要举措。
二、经费保障面临的实际困难
当前我县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刚性支出压力较大,教育、社保、债务还本付息、基层运转等重点保障任务繁重。您提出的场馆免费开放所需的人员、水电、运维成本等未落实稳定来源,无法将60万元全额纳入年度财政专项预算予以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优先保障公益开放基本需求。将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场馆运维成本纳入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保障范畴,结合年度财力状况,统筹各类资金,对场馆免费开放给予阶段性补助。
二是争取上级政策与资金支持。对照中央、市级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补助政策,通过与县文旅委联合申报、协同会商等方式,在体育场馆免开资金分配时将滨河体育公园(青少年活动中心)纳入统筹考虑,减轻县级财政压力。
三是探索低价收费开放模式。合理制订低收费标准,在保障青少年教育等功能的前提下,在培训空档期分时段、分区域补助向市民低收费开放,通过“以馆养馆”的方式覆盖部分运维成本,满足市民健身需求。
四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鼓励社会资本、体育协会等团体共同参与场馆运营,积极动员群众进行公益捐赠,通过合作共建、冠名赞助等方式拓展资金来源,提升场馆可持续运营能力。
此复函已经江奉武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局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 系 人:夏彬彬
联系电话:59222397
邮政编码:405900
城口县财政局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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